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www.110.com 2010-07-06 15:09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5年7月1日起,全省城镇失业人员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5元。
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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