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原铁道行
www.110.com 2010-07-06 15:10

黑龙江省厅:

  你厅《关于原中直行业离退休人员执行统筹项目内养老金待遇标准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18号)收悉,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原行业统筹在移交地方管理之前,与地方统筹是分开管理的,其基本统筹项目和标准与地方互不适用。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对一些行业已将地方统筹项目作为行业统筹项目执行的,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定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22号)已作了认定。因此,原行业统筹企业移交前已离退休人员的统筹项目,应按两部批复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再执行移交前地方政府出台的其他项目。

  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和在你省的铁道企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铁道行业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通过宣传政策,取得他们的理解,并切实做好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00一年五月十七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