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法规 > 社会保障法规 >
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系统求真务实作风建设,我局根据河北省劳动保障系统二十六条便民措施,制定了《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需要,是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是开创劳动保障工作新局面的关键所在。全市劳动保障系统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查找本单位、本处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措施,认真整改。

  二、认真抓好落实。为贯彻落实好劳动保障系统便民措施,省厅、市局已经向社会公布了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全系统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对有关内容进一步深化、细化,逐条逐项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体现到完成当前各项任务目标上;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按照业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按要求的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办理有关业务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对不能按规定办理,被反映或举报的,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评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搞好服务。全系统要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满腔热忱为群众办好事。要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要保证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接听及时;负责政策咨询的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坚持和完善各项公开办事制度,做到主动服务,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要普遍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书面告知制度”,杜绝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真正为企业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

石家庄市劳动保障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为民服务具体措施

  1、对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时间由原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2、凡在我市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外籍投资者及投资额在300万美元以上的外企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其原来办理有效期1年的《外国人就业证》延长为2至5年。

  3、对申请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4、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驻外劳务管理机构对外出务工人员登记、备案、补办就业手续,随到随办。用人单位和外出务工人员缴纳基本、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协助外出务工人员处理好伤、残、亡、劳务劳资纠纷,并做到件件有处理结果。

  5、建立便于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务工人员及社会其它人员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前训练专用热线,并向社会公布。

  6、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到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或招聘人员,持有效证件给予即时办理登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委托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对单位委托的可上门服务。免费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7、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1次职业培训、3次职业介绍和1次职业指导服务。

  8、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企业上报齐备资料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认定手续。

  9、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申请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认定证明,自上报齐备资料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认定手续。

  10、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查的认定,符合条件的,自上报齐备资料申请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审查认定手续。

  11、对用人单位报送的招工简章、用工备案手续,符合规定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办理;异地招工及用人单位招用技术和特殊岗位工种,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备齐资料申报,符合规定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

  12、企业申报的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职工劳动手册》认证及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即时办理。

  13、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需特别审理的案件,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案。个别案情复杂的集体争议仲裁案件,视具体情况,可延期审结,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14、对申请工伤待遇、被拖欠工资的职工缴纳劳动争议仲裁费确有困难的,酌情减、缓、免交。

  15、职业技能鉴定的省考工种与统考工种,在完成正常审核程序后且人数不超过500人的,在1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书。高新技术考试,在完成正常审核手续后并符合条件的随时领取证书。非统考工种,办理职业资格证书,职工技术等级鉴定合格者,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16、办理职工正常退休审批事宜,凡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报批人数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当日办结;报批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17、核定职工连续工龄,凡符合条件,申报材料齐全,报批人数在50人以下(不含50人)的,即到即办;报批人数在50人以上的,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18、对申领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凡符合条件、申报材料齐全,报批人数在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当日办结;报批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19、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符合条件的,即到即办。

  20、对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审批事项,自备齐有关材料之日起,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21、对申请工伤的认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履行送达义务;申请时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履行送达义务,情况复杂的,延长时间不超过30日。

  22、用人单位办理登记、缴费、制发卡,符合条件的,自资金到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完参保有关手续。医疗保险参保职工IC卡报损或挂失,持有效证件即时办理;需重新制发卡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3、参保农民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领取手续,保证按时发放养老金。参保农民办理退保手续,凡符合正常退保条件的,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

  2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保险费申报、个人帐户数据管理、职工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待遇等项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

  25、公民和法人来人、来电、来函进行业务咨询和上访反映劳动保障方面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

  26、通过劳动保障政府网站提供劳动保障业务综合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公开劳动保障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近期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业务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提供境外就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申报及其他核准经办类业务表格下载;提供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信息;提供工资指导价位、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技工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名录等网上查询;开设局长信箱,受理网上咨询投诉。充实医疗保险语音查询系统内容,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