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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全市社会保障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四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社会保障“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检查,切实加以整改。

二OO二年元月二十三日

关于对全市社会保障“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四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根据国家四部委以及省四部门《关于继续开展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金、基本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2001年我市先后三次开展了对“四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11月12日至17日,省政府检查组又对我市的“四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现将两年来我市“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总的来看,我市“四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主要特点:一是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能够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认识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了领导;二是全市“四项资金”的运行,总体上是比较正常的,各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比较规范,基本能够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三是2000年全市“四项资金”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得到了纠正,都昌、瑞昌、武宁、修水等地查处了一批贪污或骗取保障资金的案件。但是,检查中同时也发现,各项资金在管理使用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按“三三制”筹集保障资金的原则,社会和企业两头筹集的难度普遍较大,难以到位。如各县区的征缴率仅为20%左右。市直有20家企业共2724名内部下岗职工,两年多来未发生活费,企业筹集部分无法兑现。

  2、下岗职工出中心与企业解除难。主要因企业普遍难以兑现下岗职工时的经济补偿资金,影响到下岗职工出中心进入失业保险的并轨和企业改制工作的进行。如市直有991名在今年3月份到期应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因企业无力支付经济补偿以及职工进中心前企业欠缴社保费、拖欠工资等问题而至今仍滞留在中心。

  3、九江县经贸委再就业服务中心,2000年1月至2001年8月共直接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38.89万元,但会计没有建帐,仅有出纳作流水帐,其行为违反财经纪律;同时,不是每月为下岗职工缴社保金,而是半年缴一次。

  4、彭泽县2000年度在资金中列支37.7万元,2001年度列支32.4万元用于企业解困;2000年度暂付13000元用于社保发放养老金。湖口县去年和今年分别列支11200元和54900元用于企业解困。

  5、武宁县2001年度在发放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时,没有为对象代交三项保险的费用。

  (二)失业保险基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欠费情况严重。2000年全市平均收缴率仅为53.6%,累计欠费达4796万元,市属和县属企业基金征缴率仅为20%左右。

  2、事业单位参保率较低。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人数81000人,实际参保人数43475人,占53.6%,实际缴费的为30316人。多数县区征缴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仅为工资的1%(按国家规定应缴3%)。

  3、瑞昌市调剂给下岗职工生活补助费比例过高。2000年收入106.32万元,而调剂到下岗中心的为101.07万元(其中48万元用于送温暖),占总收入的95%;2001年1至9月,实收保险金101.76万元,调剂到下岗中心的为82.21万元,占总收入的82%.两年均大大超过中央规定的53%的提取比例。

  都昌县2000年和2001年两次在失业保险金中各列支50000元用于县工会给企业困难职工送温暖。彭泽县2000年和2001年度分别列支73000元和80000元用于企业解困。湖口县2000年调剂到再就业服务中心12500元,用于企业送温暖。

  5、1998年4月以前,全市共挤占失业保险金753万元用于生产自救。其中606万元形成固定资产,147万元借给企业经营,至今既未归还,也未核销。

  一些县区在基金中列支用于政府给困难企业送温暖、解困。如都昌县去年和今年两次在基金中各列支50000元用于县工会给企业困难职工送温暖。彭泽县去年和今年分别列支73000元和80000元用于企业解困。湖口县2000年调剂到再就业服务中心12500元,用于企业送温暖。

  (三)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央财政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没有按规定及时足额拨入财政专户,共计1233万元,其中修水县400.86万元,武宁县152万元,瑞昌市680万元。

  2、由于无力缴纳在岗职工的社保统筹,去年检查中发现养老金发放过程中,以应发的养老金抵扣(扎差)应交的社保统筹,影响了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足额领取。被抽查的修水县黄沙供销社14名退休职工每月仅领取养老金的40%.至今年7月止,共计被抵扣133976元;全县供销系统历欠养老金360余万元。据了解,去年抵扣的养老金武宁县达600多万元,瑞昌市达200多万元。这种抵扣养老金的情况全市比较普遍,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发展经济,增加社保统筹征缴总量,增强抗风险水平。但目前应解决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以保障退离休职工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

  3、德安、永修、修水等县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在财政专户外边收边发放的情况。

  4、九江县社保局2000年由于收缴的养老奖励基金不能按时到位,全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暂借14万元作办公经费,已归还87100元,还有52900元未归还。

  5、武宁县纤维板厂68名退休职工今年7至10月份没有领取养老金,今年7月以前他们每月应该得到的养老金1.6万余元被抵缴了7名留守人员和另外15人的养老统筹金。该厂是一个停产多年的企业,有329名职工多年来未领取分文工资。厂长洪汉华,却保留着正常生产的国企厂长的待遇,除工资外每月仍报销电话费50元,领取各种补贴238元。本人和其他7名留守人员应上缴的养老统筹金却用退休工人的养老金抵扣,长期侵占退休工人赖以维持正常生活的养老金,还养了一部小汽车供个人使用。

  6、2000年以前存在的问题大多没有自纠和整改。如德安县社保局于1995年9月暂借养老保险基金120万元用于建劳动大楼,至今未归还。

  7、永修云山、横峰垦殖场现有职工1.5万名,但参保人数仅为3000人。尽管目前其养老保险由省里负担,但若关系不理顺,会成为永修县的沉重包袱。

  8、部分县区违反规定在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管理费。都昌县2000年度按5%的比例提取事业单位保险金管理费计35424.82元;2000年度提取3%的奖金,在基金中列支。彭泽县2000年7月在基金中列支14000元用于购电脑。

  9、在专项基金中,借支用于企业发工资。如都昌县2001年在养老保险基金中,借给县饮食服务公司、五交公公司、县粮食局共33万余元,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和企业改制。

  (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除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外,大部分县市区发放不够及时,基本上是按季度或半年发放。

  2、个别县区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如瑞昌市未建立财政专户,2000年本级预算不到位,还把中央下拨的低保资金8万元结转至下年度。

  3、经摸底全市尚有92755名应保未保对象,大部分县区低保工作机构和人员问题尚未真正落实。

  二、处理意见

  1、报告中所列问题,各级财政、劳动、民政等行政主管机关及业务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切实整改。对“四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市本级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要认真研究,于2002年2月10日(春节前)提出解决方案报领导小组,并负责在整改工作中,对各县(市、区、山、场)加强督促和业务指导,具体抓落实。

  2、“三三制”的筹资办法落实不够好,企业自筹和社会筹集到位情况不理想。各县区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基金和失业保障基金的征缴率仅为20%左右。市直有20家企业共2724名内部下岗职工,两年多来未发生活费,企业筹集部分无法兑现。对这些问题,应进一步加大征缴力度,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续,多管齐下,对不按时足额缴纳费的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不予年检,不得批准设立新企业;对拒缴、瞒报、少缴的要依法处理;对有能力缴费而拒不缴费的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征缴,并予以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险基金和重点欠费企业的专项审计,对故意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违规动用社会保障基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3、对于省财政扣款,致使部分县区今年7月1日以前财政补助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能从国库拨付到财政社保专户的问题,各职能部门一方面加强督促,争取在年底将资金全部到位,另一方面已向省检查组建议省财政能够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调度一批资金,以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4、财政、劳动和民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业务监督管理职能,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问题,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发现的贪污、挤占、挪用问题要及时移送监察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整改不力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有关地区和部门领导的责任。

  5、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政府领导的指示以及各自的工作实际,就社会保障工作及“四项资金”管理使用,分别制定领导目标责任制(初稿),于2002年2月10日(春节前)报市“四项资金”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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