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
www.110.com 2010-07-02 16:41

  解除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于 年 月 日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

  如有争议: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依法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如无争议: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关系转移手续。

  如本人情况属失业人员:可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天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失业登记。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条件的,经确认后可到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属性天津( )天津农业( )外地( )原工作岗位及职务

  本单位工作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单位投保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联

  调转关系凭证

  解除劳动关系原因:①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合同终止

  ④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

  ⑤用人单位辞退(除第④项外)

  ⑥劳动者辞职

  其他说明:

  经济补偿发放月数 经济补偿发放金额

  工资发放截止日期 其它补偿金额

  其它扣款 本通知签发经办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单位工会意见:

  工会公章

  年 月 日

  劳动者本人确认收到此通知。

  劳动者签字: 年 月 日

  注:档案续存、调转、失业确认等均从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