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条文。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条文。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总结:除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劳动法》32条、《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劳动者以其他形式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均属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上一篇: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 下一篇: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理解
相关文章
- ·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思
- ·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探讨
- ·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若干问题探讨
- ·一起公司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诉讼
- ·劳动者不能胜任用人单位可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法定医疗期内癌症患者遭解聘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做证被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办理相关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被迫解除劳
- ·劳动合同法解读三十七: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如何赔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