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解除劳动关系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出具什么证明
www.110.com 2011-02-17 15:31

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

劳动部劳部发[1996]354号文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后,终止、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上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今后,任何用人单位在招用职工时应查验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通过招用职工备案、劳动合同鉴证等手段对用人单位新招职工的身份进行审查,对与原用单位尚未,即到另一用人单位就业的职工,基金经办机构不予办理社会保险档案和基金的连锁转移手续,并通报劳动监察机构作为重点监察内容之一进行查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相关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