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
www.110.com 2011-02-18 14:24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
2007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基本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新施行的《破产法》明确将“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法》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
- ·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劳动者反悔怎么办?
- ·企业个别裁员的劳动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 ·劳动者经济补偿怎么算?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能否分期支付?
- ·合同终止,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有什么规定?
- ·企业规模裁员的法定经济补偿规定
- ·劳动者主动辞职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 ·破产企业经理的经济补偿以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