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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哪些
www.110.com 2010-07-02 16:47

  我叔叔是农民工,在一建筑工地上打工,他们都没有跟包工头签合同,每个月的工资都能按时发,所以大家都没有想着要去签合同。可是最近叔叔因为在工地上不小心被一水泥块给砸到脚了,还缝了好几针。因为不能去上班要请假几天,单位不单只没有给他医药费还说我叔叔无辜旷工要我叔叔卷铺子走人。我叔叔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没有合同还有没有什么其它的证明资料呢?

  律师解答:

  就算没有签也有其他的证据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相关工伤赔偿的法律法规:

  《条例》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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