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
www.110.com 2010-07-05 10: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和诉讼地位上是平等的。此类案件不是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以争议的双方为诉讼当事人,不应把仲裁委员会列为被告。
相关文章
- ·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可
- ·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没有时
- ·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
-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
- ·劳动争议的仲裁裁决做出后,一方当事人在法定
-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人民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
-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
- ·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
- ·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或不予受理通知,向人民法
-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
- ·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错案追究办法(试行
- ·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
- ·当事人如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发生劳动争议应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
-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手续
-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当事人?如何确
- ·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须知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劳动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
- · 仲裁时效
- · 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
-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不等于诉讼时
- ·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程序
- · 为什么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诉
- · 仲裁申诉时效、办案时效是如何规
- · 劳动仲裁时效
- · 不服劳动仲裁的问题
-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