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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咋转移接续?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核心提示

  昨日10时,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代理部部长刘陆训与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来到本报接听热线,解答读者关于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等方面的问题。

  原定一个小时的热线时间,由于读者的积极参与,不得不延长半个小时。

  读者来电中,多数属于就业流动性相对较强群体,所提问题五花八门,专家一一作出了详尽的解答。

  热线现场

  本报热线超级火爆电话接听延长半小时

  “要是年龄大了,到哪里领取养老保险方便”、“我儿子户籍在长安区,人却在深圳打工,养老保险不知咋弄”、“去年开始我从江苏回到陕西后,养老金就断缴了,咋办?”昨天上午原本10时开始两位专家就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相关问题接听读者来电,可9时许就有热线不断打进本报,接听电话的本报工作人员只好提前记录了每一个咨询内容。9时55分,两位专家走进热线室时,已有20多位读者信息等候回复。

  10时整开始,几部电话声此起彼伏,两位专家应接不暇。这边,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代理部部长刘陆训就读者提出的养老金接续、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社保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那边,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针对来电中的养老金领取、转移等诸多情况不厌其烦地进行支招、指点。

  读者来电中,多数属于就业流动性相对较强群体,很多人因为中断就业,下一步到哪里谋职很不确定,提出养老保险问题五花八门,同时也较为现实,鉴于读者对养老问题关注度高涨,远远超出预期,为了让更多的热心读者不至于失望,两位专家原本只接听1个小时热线,最后只得向后推延了约半小时。有读者还表示,回头还会继续通过本报热线平台随时就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问题向专家请教、咨询。

  专家提示

  每个人老有所养问题很快会迎刃而解

  针对读者所提出的众多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实际问题,陕西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浩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国务院转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起生效后,意味着每个人关注的社会统筹问题很快会迎刃而解。《转移接续办法》实实在在解决了全体国民的养老问题,大家常说的老有所养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人力资源的流动促进了城市的发展,使市场经济发展更为活跃,对社会统筹这块照顾到了劳动者的权益,消减和平衡了整个利益关系,实际让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使劳资关系得到有效调整,更加体现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西北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代理部部长刘陆训说,根据多年办案实际,此政策出台之前,很多劳动者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打工,在岗时不存在社保问题,一旦辞职不干了,这部分人便选择了退保,将个人所承担的部分退了出来,本次国家出台的政策,就不会存在退保情况,很大程度上会让参保者继续参保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本报记者 张维 实习生 冯瑶 芦芳心

  互动解答

  读者问题多 专家详解答

  问:我原来养老保险是在广州,现在想转到西安,怎么办理呢?

  刘陆训:你所说的问题是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在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后是可行的。你需要到原来的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和工作单位开具凭证以及提取相关资料,并递交转移申请,批准后,将社保关系转移到你新的参保地就可以了。

  问:我有两个社保账户,一个用老身份证办的,一个用新身份证办的,这样会不会影响以后养老保险的领取?

  刘陆训:如果你的身份证号没有错误,其他基本信息也是正确的,那你的身份证不管是老的还是新的都是一样起作用的,不存在什么问题。

  问:现在我的工龄买断了,下岗后在别的单位还能办社保吗?

  刘陆训:社保累积的越多越好,你下岗以后,如果再找到工作,可以按照政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书面合同,这样新单位就有义务再给你交社保。另外,劳动法现在承认双重劳动关系,所以你的社保缴纳方面不会存在什么问题。

  问:不同区域对养老保险方面有什么影响吗?

  刘陆训:影响养老保险的,一是你个人的工资,二是你所在的单位效益。你所说的不同区域,如属于经济发达地区,肯定你的工资高,公司效益也好,这样你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额就高一点,否则反之。另外,养老保险缴纳时个人承担8%,单位承担20%,很合算。

  问:我原来在广东东莞打工,养老保险已经交了5年,2009年3月份离开公司来到西安找工作,我的养老保险也可以转来西安吗?

  刘陆训:以前不行,现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后就可以了。按照实施办法,你现在在西安找到了工作,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让现在的单位给你办理养老保险手续,让广东那边把你原来的养老保险收据,凭证以及相关资料转到西安,然后向当地人保部门递交一个申请,被批准后就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了。

  问:我是农村户口,1995年开始在一家私企工作,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更没社保,2008年12月份离开单位。2009年1月份新单位和我签有劳动合同,这样我可以把原来的社保都补回来吗?

  刘陆训:由于是私企,过去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严,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你工作了14年都没缴社保,今年才签合同,这就需要有以前单位的花名册、员工证等证据,来证明你在这家单位已经工作了14年,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交原来14年的社保。另外,个人不能补交,而且社保交满15年就不用再缴了,你就可以正式享受社保待遇。

  问:我老家在湖北,从1993年到2003年一直在湖北缴纳养老保险,但我现在在广东打工,从2007年开始在广东又新开了一个养老保险账户,并缴纳至今。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这两份保险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该选择退去其中一份保险呢?请问如果我选择养老保险金合并,我该选择在湖北还是广东?

  董浩忠:根据你说的这个情况,我建议你不用选择退保,可以将两份合并在一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出台,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根据该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另外,可以根据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于你合并养老金的选择地,建议你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我个人觉得你在湖北已有10年的缴纳经历,在广东只有2年,如果你以后选择回湖北老家,把养老保险经合并在湖北,相对省心。

  问:我是外地人,在当地办有养老保险,但现在我在西安,没有上班,能够办理养老保险转移吗?

  董浩忠:你的情况基本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根据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显示要有相关单位做保证,才可进行申请,所以我个人建议你先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后,再办理养老保险金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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