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律师支招怎样保险才“保险”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一笔保单拿下

  坐享6年提成保险新规出台

  索赔有理有据

  一笔保单拿下

  坐享6年提成保险新规出台

  索赔有理有据

  被指开“空头支票”》一文后,引起广泛关注。读者们纷纷来电为被拒赔的陆先生抱打不平,更有保险业内人士和律师对陆先生深表同情,来电透露行规,提示相关法规依据。

  合同如“天书”

  市民读不懂

  读者们普遍认为,一份人寿保险合同密密麻麻几页甚至十几页条款,不明就里的投保人只能听凭保险员解释。即使投保人将病史如实告知了保险员,但保险员为了拿提成的一己私利,还是会让投保人冒着“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风险买下保险。

  而保险公司,宽进严出,签合同时顺利通过;索赔时,只需半天就调出你的住院记录,严辞拒赔,未免不公。

  一笔保单拿下

  坐享6年提成

  几位保险业务员非常同情陆先生的遭遇,他们向记者自曝行业内幕。他们透露,一笔保单签下来,保险员一般第一年可提成保费的30%,第二年25%,第三年之后可提20%,提成可持续领取6年。在高额提成的诱惑下,保险员遇到有病史的投保人,也会劝导他们说住过院没关系,可以不填。而人寿保险公司对进来的合同一般不会详查,遇到索赔时,保险公司却可轻松查出投保人的住院史,投保人的这笔保险便白买了。

  而保险员当年所说的话又难于取证,投保人只有吃闷亏。

  保险新规出台

  索赔有理有据

  一位正在打保险合同官司的郑律师告诉记者,他手上的案子与陆先生的投诉极其相似:投保人2003年曾因病住院。2007年买保险时如实告知了病史,但保险员说没事,可以买。2009年,当事人因病去世。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出投保人住院病史,以“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投保人家属诉至法庭,保险员这才承认投保人当年确实如实说过住院史。目前此案一审已经胜诉。

  郑律师指出,去年10月起施行的修改过的新保险法中针对这一经常出现的法律空白问题,增加了新的内容: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对投保人是相当有利的。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