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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愤撞人司机一审获死刑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晨报讯 昨天上午,“4·13公交司机泄愤开车撞人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宣判:中北公司公交驾驶员王建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现场]

  他坐在被告席上面无表情

  昨天上午10点,50岁的王建强被法警带入第五法庭,同样的苍白、消瘦,与11月12日首次庭审出场时相比,他的容貌和体型都没有变化。法官宣读了一份10页纸的判决书,时长约5分钟。王建强坐上被告席,一动不动,没有表情。5分钟后,他听到了极刑的判决结果,却仍是一脸麻木……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王建强为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报复社会,不顾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机动车撞击车辆及行人,致一人死亡及两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损,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关于辩护人提出“王建强的单位处理纠纷不当是引发本案的主要原因,请求对王建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王建强与同事互殴而要求所在单位为其评定工伤,属不合理要求,其单位不予同意并无不当,且这也不能成为王建强危害公共安全的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王建强以驾车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及两辆机动车受损,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或酌定的从轻情节,依法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王建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之后]

  死者妻子泪流满面,向法官跪下

  “哇……”判决后,旁听席上,死者孙国富的妻子突然大哭不止,声音近似于哀号。

  那边,王建强刚刚离场;这边,孙国富的妻子泪流满面,浑身发抖。“啊———”只听见身边亲属的一声大叫,孙妻面朝法官,双膝跪地,8个月来,她的悲痛“没有语言能形容”,此时此刻,或许下跪是表达情感最直接的方式……一旁孙妻的姐姐长舒一口气:“我们等这个判决已经等很久了,日日盼,月月盼,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宣判后,孙国富家属们揪紧的心终于放开了。“我想,判他死刑,对我死去的哥哥是个交待,对我这个不幸的家庭是个安慰,对整个社会也是一个交待”,孙国富的弟弟说。

  “我谢谢法律的公正,谢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谢谢你们关心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孙国富的妻子连说了三个“谢谢”,她同时连连表示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

  [死亡赔偿]

  中北公司代赔78万元,保险公司理赔78万元

  赔偿方面,孙国富家属与中北巴士公司达成经济赔偿调解协议,中北公司已代王建强向孙国富家属一次性赔偿人民币78万元,中北公司取得向王建强追偿代付款的权利。另据了解,孙国富生前曾在中国人寿投保过三份保险,身亡后,其家属领到了78万元的保险赔款。

  惨剧降临至孙国富的家庭后,他的妻子悲痛欲绝。孙国富现年46岁,句容人,生前是南京玄武湖火车站段一家游船出租部的经营户,还曾多次划船营救跳湖的轻生者。他与妻子结婚20多年,膝下一儿一女,大儿子20多岁,患有智障,长期需要专人看护,小女儿今年只有5岁。

  [司机家人]罪不至死要上诉

  得知王建强被判死刑的消息后,王建强的家人委托王建强的辩护人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王建强的辩护律师、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认为,四点理由证明王建强罪不至死。第一,王建强虽然喊着要杀人,但并未全面实施杀人报复社会的行为,他作为一名有20年驾龄的老驾驶员,在花木公司站台仅撞伤2人就离开了,当时站台上约有10人,如想撞死人,肯定可以得逞。之所以撞死被害人,是因为被害人逆向骑行,双方避让不及。第二,中北公司未能妥善处理员工与员工、员工与单位之间的矛盾,又疏于管理,致使车辆未办任何手续即可轻易出场,其对悲剧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第三,王建强归案后全面彻底地交待罪行,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第四,王建强扭曲的心理和个性异于常人,他过激的语言并不是本意。

  [律师呼吁]

  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对王建强这样的中低收入群体,长期的心理压抑导致他性格的扭曲,政府和社会应为他们这种群体建立一种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认为,王建强案给人们以警示,那就是心理危机下,人们的选择能力会变差。这时候,如果有种渠道可以让他们把“心里的痛苦和担忧说出来”,就可以避免过激犯罪行为发生。

  他们眼中的王建强

  邻居大妈:本来是个老实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王建强位于白下区某居民小区的住地,门敲了很久,也没人开。“小姐,你别敲了,屋里没人,王建强的妻子现在早出晚归,主要不想面对媒体,即使在家也不会开门的”,一位邻居大妈这样告诉记者。

  邻居大妈是个面相和善的老年人,她非常同情王家的遭遇。“他(王建强)不是外面那种混的人,是个老实人,唉,就是脑子一根筋,不会转弯的”,大妈感叹说,“本来一个三口之家,好好的,他下班回来养养花,家务事是他妻子做,妻子很贤慧,一个人做了一家的事,从来没抱怨什么”。

  据这位大妈介绍,王建强的妻子也下岗了,现在一个单位做临时工,是普通的工薪家庭。“孩子刚刚有工作,她(王妻)害怕一旦曝光后,孩子没法做人,这个大家都能理解,对吧?”

  律师:每次见面,他都哭

  “开庭前,我见过王建强三次。每次见到他,他都是痛哭流涕。”谈到对王建强的印象,他的辩护律师、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这样说。赵海涛律师表示,王建强虽然哭得很厉害,但会见时话却不多。“对他这样内向、不善表达的人来说,为自己行为辩解是件很难的事。”赵律师称,据他调查了解,王建强是个驾龄二十多年的老司机,平时内向不多言,但自尊心很强,比较较真。案发前,王建强开车时遭到乘客投诉,乘客认为王建强关门时夹到人了。但王建强坚持认为,自己是正常关车门,没有夹到对方。为这事儿双方闹得很不愉快,王建强因投诉差点丢了工作,心里很是郁闷。

  赵律师表示,王建强案发后,他的家人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一度也有轻生的念头。

  事件回放

  2009年4月13日,南京中北巴士公司114路公交司机王建强来到公司,为申报工伤的事堵大门,因无人理睬感到委屈,于是开了一辆114路公交车,向中央门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花木公司车站时,故意将车撞向在车站等车的人,1名28岁男子和1名21岁女子被撞倒,后撞向迎面驶来的助力车,撞人并拖行至油泵油嘴厂时,致受害人孙国富死亡。

  2009年11月12日首次庭审,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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