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律师事务所不再有级别之分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律师事务所今后将打破级别限制,律师服务行业管理由县级人民政府直接负责。12月1日,太原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宣布,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以后不再有省级、市级和县级一说,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都是平等的。
以往,因为律师事务所拥有的级别层次不同,造成了律师在公众心目中存在 “实力”不平等的现象。有的律师因为自己所属为省级律师事务所,就说自己实力比市级、县级的强。客观上,公众在寻找律师事务所时,已将律师事务所为哪一级别作为一项评价指标。
按照 《律师法》的规定,所有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咨询中介服务活动中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律师事务所的直接管理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不存在因管理部门级别不同,律师事务所之间水平就有高低之分。此前,太原市将依法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列为了一项政法创新课题进行攻关。
12月1日,太原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宣布,所有律师事务所将实行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管理。这意味着,目前的省级、市级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权限改由县级人民政府直接负责。
- 上一篇:明年起律师实行属地管理
- 下一篇:律师:将健康写进协议
相关文章
- ·司法部关于同意成立柳沈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的
- ·加强个人独资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投资者个人所
-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年)
- ·(相关规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2004年)
- ·大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
- ·北京市司法局合伙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问题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的问题
- ·【合伙企业章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章程
-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
- ·关于个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追加出资人征收个人
-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合同范本
-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范本
-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
- ·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
- ·重庆法霖律师事务所诉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案
- ·伍和家与北京市中孚律师事务所、向阳不正当竞
- ·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建设及律师发展阶段研究
-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的若干思考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