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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琳离婚案再调解未果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昨天上午,大兴法院主持为马琳夫妻离婚进行再次调解,经过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法院要求双方提供新的调解方案。

  当事人均未到场

  昨天上午10时许,马琳和张一均未到庭,双方代理人来到大兴法院红星法庭。

  据悉,此前马琳和张一均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大兴法院调查后向双方公示,双方均否认对方的调查情况。

  1小时后,双方调解结束,但未达成调解协议。红星法院要求双方再提交各自的调解方案。

  这次调解前,大兴法院曾为双方主持过调解,马琳提出以一套房产加存款等其他财产私下和解,遭到张一拒绝。

  上次庭前谈话,张一的律师表示,如果马琳执意离婚,财产分割上应该多给张一一些。张一曾向大兴法院表示,马琳有多处房产。其律师也称,马琳多次获得冠军,其广告代言费就会有上千万元。

  对此,马琳的律师表示,马琳的代言协议是商家与国家乒乓球队签订的协议,马琳拿不到代言费。

  都有重要证据

  据媒体报道,马琳和张一均称有对方重要证据。张一方称马琳有“小三”,并有马琳和“小三”的合影。而马琳的母亲则称,问题出在张一身上,他们有录音和证人,必要时将向法院出示。

  日前,张一做客千龙网《事后诸葛亮》栏目时表示,希望大家帮帮他们,重新给他们一个和好的机会,而不是拆散他们。她说很珍惜马琳,至今还认为马琳是最棒的人。

  对于马琳有第三者的传言,张一说,即使马琳真有第三者,她也原谅马琳。

  对于争财产,张一表示,她和马琳结婚时,马琳的物质条件远不如现在。她和马琳在一起没有考虑物质,他们是真心相爱。对于马琳母亲提到的重要证据,张一表示,如果真有,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昨天致电马琳律师,对方称不方便接受采访。记者拨打张一电话,但无人接听。

  ■ 事件回放

  今年7月,马琳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马琳称,他与张一在2004年认识,2004年8月登记结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基础薄弱,摩擦不断。而且,他是职业运动员,张一是演员,两人平时聚少离多。

  自去年12月起,两人一直分居,没有任何联系。马琳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张一曾向大兴法院提出管辖异议,她认为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和婚姻登记处均在沈阳,应由沈阳的法院审理此案。后被法院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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