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法 > 律师动态 >
周杰代理人提行政诉讼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本报讯 因对朝阳交通支队的事故认定和处罚决定不服,昨日下午,演员周杰的代理律师来到朝阳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申请立案,要求撤销《交通责任认定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

  周杰律师表示,周杰坚持自己并未弃车逃逸的观点。起诉中称,他离开现场系“诊治伤情”,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而且他离开现场并未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现场没有受到任何破坏,未妨碍查证事故原因,因此不应承担逃逸的责任。

  周杰认为,朝阳交通支队认定他构成逃逸属于证据不足,定性错误。

  昨日下午,朝阳法院立案庭法官对该起诉书审查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杰对朝阳交通支队作出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周杰的代理律师随后更改了起诉书,再次到朝阳法院申请立案,但因无周杰本人签名,被立案法官劝回。

  事件简述

  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弃车离开现场。

  7月26日,朝阳交通支队作出处罚决定,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扣21分、罚款2200元、扣留驾驶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