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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原名律师网络大讲堂》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兰州讯 (记者谭花) 呼唤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树立全体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以及尊重他人、尊重生命的意识是迫在眉睫的。“酒驾”“醉驾”现象的愈演愈烈业以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对这些案件的关注,已经从简单的交通肇事上升到对酒驾这一现象的法律思考。今天,兰州市城关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董力与甘肃煜斌律师事务所张国忠律师作客每日甘肃网—法治频道《陇原名律师网络大讲堂》栏目,对媒体和社会舆论所关注的“酒驾”现象进行了探讨。

  在访谈中,两位嘉宾对“酒驾”的定义及量刑做了全面的解说。张国忠律师通过对比国内外的酒后驾车的处罚情况,提出了应该建立一种制约“酒驾”的长效机制,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酒驾”。两位嘉宾对大众所关注的孙伟铭案、7月份四川成都两位律师建议修改刑法,增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罪”以及交通肇事中的具体情况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城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董力根据《全国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的文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介绍了兰州市城关区交警大队的一些具体执法情况,同时也介绍了为防止“酒驾”甘肃省交管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规定及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为了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氛围,两位嘉宾经过探讨,希望能够提出一些新方法来有效而长期的防止“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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