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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私家车 律师称属非法营运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本报讯(首席记者 姬娜 实习生 王琪)买的私家车,想用时自己用,平时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收租金。这样新的“投资方式”在租赁行业日渐火起来,有人一个月就赚2000多租金。对此,律师表示,这属于非法营运。

  昨日,西安市某汽车租赁公司的乔先生向记者表示,现在有一些精明的私家车主,把自己的车挂靠租赁公司,有的作为一种投资方式,有的是为赚个油钱,这已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他举例说,客户张先生于去年8月花了10多万买了一辆马自达,由于今年以来他经常出差,私家车便闲置了下来,而且还得缴停车费。随后,他就把自己的车租给附近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日租金240元,这个月他已赚了2000多元。当记者问及:这样的话自己想用车不是就不方便了吗?对此,乔先生说:这样的“投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想用时自用,平时挂靠到租赁公司收租金。二是自己带着车,如果有人要租车时,车主把车送到租赁公司。租金不等,这与车型、买车使用年限等有关。车主拿大头,租赁公司拿提成。

  随后,记者走访西安市多家租赁公司,问及可否“代租私家车”,多数表示可以,租价还可以具体商谈。有的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遇到结婚、旅游的旺季,车每天都能租出去,所以车主不愁没有租金。

  对此,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丁锐律师表示: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把自用车变成营运车辆,属于非法营运,扰乱市场营运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轻则没收非法所得,重则没收车辆。此外,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后,车主不仅得承担连带责任,而且保险公司也不给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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