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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被断枝砸中身亡 其家属向园林局索赔90万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因遭行道树断枝砸中,路人叶先生不幸身亡。昨日,叶先生的家属律师向泉州市园林管理局提出索赔90万元。

  叶先生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园林局作为该绿化树的实际管理者,有义务和责任保证绿化树不会危及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本事件中,受害人叶先生并无过错,根据《通则》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园林局应该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其能证明对树木品种的选择和管理上均无过错。家属及律师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考虑到叶先生的年龄、叶先生身亡时妻子已有身孕等诸多因素,认为园林局应支付叶先生父母及妻子赔偿金约90万元。

  泉州市园林局局长周金火告诉记者,虽然园林局已经收到索赔报告,但园林局认为,由于这根凤凰木并不是因为病虫害等原因才导致断枝,断枝的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因此园林局并不存在管理过错。所以,园林局并不接受对方的索赔要求,暂时不会向死者家属支付赔偿金。律师则表示,若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律师将受家属之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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