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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勉县:督促民事起诉 维护国有资产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5月25日,陕西省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致函勉县检察院,欣喜地告之:经检察机关督促,农村信用合作社起诉勉县高潮运装公司拖欠3337700元借款的诉讼案件不但胜诉,且该款已全部缴清,从而防止了巨额国有资产流失。据了解,这是勉县检察院自开展检察机关督促民事起诉工作以来,所追回最大一起拖欠国有资产案。

  2009年初,勉县检察院在深入辖区开展“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建设”实践活动中,经调研发现,近年来勉县信用社屡有欠款久拖未还的现象。为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和当事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勉县检察院决定开展督促民事起诉工作,督促引导信用社和借款人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解决久拖难解的未能按约还款问题。

  据此,检察院民行科工作人员先后走访全县信用社各分社,调查了解欠款情况,得知该社有一桩300余万的账款根据合同约定,应于2008年12月期满,但经该社多次催款后,借款人至今未能归还。检察院迅速制作督促起诉决定书并发送至信用社,要求其尽快进入诉讼程序追讨国有资产,又向勉县人院发去了对该案的支持起诉决定书。后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借款人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本金一百万元,其余本金款二百万元在第二、第三两个月内各付一百万元。

  “强化法律监督,深入督促起诉,保护国有资产,护航市场经济”。勉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负责人高兴地告诉记者,自2009年至今年4月,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民事起诉程序4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我社已经追回和避免4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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