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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3年惊觉车子还是银行的
www.110.com 2010-07-09 16:27

  摘要:车子买了三年后才发现,前任车主在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将车子卖给自己,车辆抵押至今还未解除。

  车子买了三年后才发现,前任车主在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将车子卖给自己,车辆抵押至今还未解除。近日,江阴市法院华士法庭审结这起案件,判决两被告承担原告姜某垫付款的损失。

  2004年6月,姜某从李某处购得一卡车,并得知该卡车挂靠在江阴某运输公司名下。2007年,当姜某准备转卖该卡车的时候,却被告知车辆抵押尚没有解除,无法过户转卖。原来,早在2002年,前任车主李某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江阴某运输公司以该车的所有人身份和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并承诺在银行贷款未还清时不转卖该车。

  2004年,在运输公司的撮合下,姜某在不知贷款未清的情况下向李某付款买车,买受后又依运输公司要求仍挂靠在该单位。因此,直至三年后,姜某才知晓买车时受到了蒙骗。

  姜某为了再次转卖,不得已把李某剩余的贷款及银行罚息一万多元还清。为维护自己权益,姜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和运输公司告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运输公司和李某出卖有“瑕疵”的车辆,应对姜某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遂支持了原告姜某的诉讼请求。

  点评

  近年来,随着贷款买车盛行,二手车购买人在买车时更需要谨慎,不能光考虑价格而不考虑风险。由于汽车市场竞争激烈,一般不要求买主一次付清车款,因此,在购买二手车时,买主应仔细核对各类证件,以免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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