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整编”运动刚刚开始。
日前,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透露,目前已启动了对《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力争明年完成,新版本中将增加更多政府扶持基金会发展的具体条款。
而此前的11月5日,财政部、民政部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关于企业公益性捐赠股权有关财务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而该通知写明的正式颁布时间为10月20日,恰好是陈发树新华都(002264,股吧)基金会在北京宣布成立的日子。
如果部门规章只是拾遗补缺,那么作为基金会“根本大法”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则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从2004年该条例出台到现在不过数年时间,新成立的基金会数量迅猛增长,而各种新涌现的问题已令条例显得滞后。
基金会的壮大无疑是强政府下社会发育的一大表征。国家民政部统计显示,目前中国已有慈善类基金会1000家以上,其中非公募基金会超过1/3。
当然,即便是刚出台的“通知”也引发了争议。该通知表明规范的是企业捐赠的股权,而对于企业家个人捐赠的股权是否也在规范之列没有明确。
争论在继续,民间资源介入公共领域的步伐却不会放缓。
规范“企业”还是“企业家”?
上述“通知”指出,“由自然人、非国有的及其他经济组织投资控股的企业,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投资者审议决定后,其持有的股权可以用于公益性捐赠”。
为防止股权捐赠后仍然为原企业带来利益,通知还明确:企业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不得要求受赠单位予以经济回报。
规定既出,民政部直属媒体《公益时报》在披露该消息时认为,该规定使得曹德旺、陈发树的股权捐赠可以“落地”。
但也有专家认为“通知”仍有待完善。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直言,该文件主要是对企业持有的股权进行公益性捐赠的规定,严格地说,与陈发树股权捐赠与牛根生裸捐红利等个人捐赠股权并无关联。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捐赠主体不同,该文规范的捐赠主体是企业,而后者是个人;二是受赠对象的要求不同。该文件规定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而新华都慈善基金是新华都旗下的一个非公募基金组织。”该人士指出。
对于上述专家的质疑,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回应称,民政部新发出的文件,正是针对陈发树此类股权捐赠给予的规范,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公益性股权捐赠放行。其中的关键点在于“股权变更”,即企业捐赠后,必须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不再对已捐赠股权行使股东权利,并不得要求受赠单位予以经济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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