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启动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 同案不同判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文/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吴利娜、钟紫薇
“案件量刑不再是法院一家说了算,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可以参与量刑工作”。昨日,东莞市第三人院携手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举行量刑答辩试点方案的签约仪式,启动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工作,将量刑答辩制度纳入庭审程序。“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力较大、执法随意性大、同案不同判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现状
法官量刑自由裁量产生执法随意性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根据现行法律程序,公诉人在庭审中往往只指控被告人的罪名,同时提出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被告人及辩护人只对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情节作出答辩,“对于具体量刑,检察官并不会提出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无从辩护”。
该负责人认为,这种程序设置有利于法官发挥中立优势,“不利于法官获得足够信息作出正确的量刑结论”。同时,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罪名的量刑幅度普遍较大,“法官自由裁量权较大,产生了执法随意性大、同案不同判等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些问题,有待于对量刑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
改革
量刑不再是法院一家之事
为了量刑程序更加规范,监督法官的量刑裁决,昨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第三市区检察院率先进行试点,双方签订《量刑答辩试点方案》,把量刑答辩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设置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程中进行。
据介绍,量刑规范化对刑事诉讼中的量刑工作程序和量刑标准进行统一和规范,由公安、检察院、法院、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共同参与量刑工作,以增加量刑工作的公开透明度,防止量刑失衡的一系列工作。
据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改革方案在量刑方法上,改革传统的经验量刑法,采用定量分析法,根据犯罪行为进行分析,确定基本刑,并对量刑情节进行量化分析,进行从轻、从重的调节比例,并最终确定宣告刑。在量刑程序上,创制量刑答辩程序,将量刑工作引入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公安取证、检察建议、举证及辩论、被告人一方质证、举证及辩论、法庭认证、判决说理等等,一改以往量刑工作只是法院一家之事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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