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法动态 >
抢孩子抚养权,曝光妻子日记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案情】

  近日,一则名为《南邮已婚女教师勾引班上男生,导致怀孕并堕胎》的帖子出现在南京邮电大学的校内论坛上,在发帖上传的日记与聊天记录中,曝光了当事女教师刘某(化名)的全部个人信息,以及她在2005年与班上学生张某(化名)偷情的全过程,帖中文字直白露骨……

  内容一:英语老师怀了学生的娃?

  根据网上帖子内的日记内容,刘某是南京邮电大学外语系的一名英语老师。“2005年3月11日下午5点,刚刚不慎弄丢手机的她一个人独坐在办公室里心情郁闷,这时班上一名19岁的男生张某在QQ上和她搭讪。”“半个月后的一个晚上他送了我一束花。”虽然已经结婚,并且比张某大12岁,但从刘某的日记来看,两人的感情发展得很快,“4月2日,我摸了他的头,他也对我表白。”

  日记称,此后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4月7日,我们在宁海路上一家名叫印象的咖啡厅(已搬迁)里拥吻”;18天后,借助在一家足疗店按摩的间隙,两人第一次逾越了底线……

  6月25日,刘某与暑假即将回扬州老家的张某在一家茶社里继续着他们的疯狂,“我知道这一次自己一定怀孕了。”事后有所察觉的刘某在一周后瞒着丈夫偷偷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

  内容二:裸聊?

  日记中还有不少露骨的描写。根据日记所述,为了缓解相思之苦,两人还专门买了摄像头进行视频聊天。“我好想你,你脱光衣服让我看看……”在张某的提议下,两人几乎每天都在QQ上进行裸聊。刘某还将每次与张某视频的过程写成了一部上万字的性爱日记存在电脑中。

  内容三:疏通同事方便情人补考?

  帖子透露,有一年张某高数考试不及格需要补考,刘某主动找到该科目批卷的同事,给张某提供相应资料,并承诺以后的考试如果只是差了几分,都可以算他通过。“刘某以考试答案为诱饵勾引多名男生与自己发生关系,张某只是其中的一个。”“两人交往一年多之后,可能是察觉刘某还和其他男生有染,张某愤然提出分手。”这名发帖网友表示,刘某和学生偷情的事有部分学生也知道,但刘某对此并不在意。

  质疑:是丈夫恶意报复

  “发帖人是我的丈夫。”对于自己性爱日记曝光的事情,冯老师却显得十分平静,“我在跟他办离婚,这一切都是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