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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救人男子丢掉性命 死者家属索赔20万未果
www.110.com 2010-07-09 16:29

原告徐建说起父亲的事仍很伤心。

    去年8月19日,四方区市民徐明发为了救朋友的儿子韩某在石老人浴场被大浪卷走去世,崂山区确认了徐明发救人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因为获救者对徐明发的去世一直表现冷漠,徐明发的家人感到很心寒,遂将获救者韩某告上法庭索赔20万元。今年10月9日下午,四方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庭上,韩某否认自己从徐明发的见义勇为行为中受益,徐明发的妻子则认为被告是“昧良心说谎”,双方当庭调解不成,法官宣布休庭。

■跳海救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家住四方的徐明发的儿子徐建介绍,韩某和他家关系以前很好,2007年8月19日晚上,韩某的父亲约徐明发一家人及几个朋友共8人到石老人海水浴场游泳,韩某在海中游泳过程中出现意外,他和父亲以及韩某的父亲立即跳进海中去救韩某,因当时海浪非常大,虽然救上了韩某,但父亲徐明发最终被海水卷走。直到当年8月21日早晨6时,有人在极地海洋世界附近海域发现了徐明发的尸体。徐建称,事发后,韩某一家一直很冷漠。

    今年3月,崂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认定了徐明发的见义勇为行为,并通报表彰奖励,徐明发被评为崂山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奖励2000元。颁奖词是这样写的:“在他人遇险的紧要关头,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英勇救助,献出了自己年青宝贵的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肺腑的壮丽凯歌。”

■庭审现场:获救者否认直接受益

    10月9日下午,四方法院开庭审理这起见义勇为索赔案,鉴于该案徐明发家人经济困难,无法负担案件的受理费,四方法院决定免收案件受理费,而同时四方区法律援助中心也对其进行法律援助,指派法律工作人员为徐明发的家人代理诉讼。徐明发的妻子路某、儿子徐建以及韩某都到庭参加,徐明发的几个亲属和韩某的父亲也到庭旁听。法庭上,路某代理人王静提出,徐明发是因为救韩某而不幸去世的,韩某作为受益人应该进行补偿,徐明发家人索要的20万元赔偿费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失费等。

    韩某的代理人朱详庆律师首先对徐明发的去世表示慰问,但是对于赔偿问题并不认可。韩某在接受法官询问时称,当时自己一个人抓着救生圈离开海边有四五十米远,自己并没有感到什么危险,后来徐建和父亲游过来找他,大家一起往回赶,期间并没有看见徐明发,韩某称自己并不是被徐明发救的,即使被救也是徐建和父亲救的。

■证人出庭:两人讲述事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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