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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详解食品安全法
www.110.com 2010-08-23 14:58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28日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该法的通过具有怎样的意义?具体如何来实施?如何让普通民众吃上放心食品?3月1日15:00,中国青年报、新浪网联合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有关负责人李援,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解读《食品安全法》,并与网友在线交流,以下为实录。

  以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

  主持人崔丽:各位网友下午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高票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与老百姓息息相关,所以从审议到最后表决通过,都受到全社会的关注。今天新浪网、中国青年报联合邀请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李援主任、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一起与网友共同探讨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在进行审议和即将通过时,广州又发生了瘦肉精中毒事件。所以,这部法律得到了大家的普遍关注,我们也知道在这部法律审议过程中还发生了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在这里先跟两位嘉宾探讨一下,既然食品安全问题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全国人大都非常重视,为什么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还不断发生?在这之前我们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主要有些什么问题存在?

  李援:各位网友下午好,我很高兴在这里跟大家在网上聊一聊《食品安全法》。刚才主持人问到了,既然党和国家都这么重视,老百姓这么关心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食品安全还不断发生?我们制定这部法律以后是不是就能保证不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回顾一下,1995年10月,我们制定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这十余年来,在食品安全水平加强,保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用上总体情况是好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2000年以来出现了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些事故,比如说2001年的南京冠生园月饼事件,2002年的多宝鱼事件,另外还有苏丹红事件等,一直到2008年福寿螺、三鹿奶粉事件。我们发现,这些事件都存在的问题大体有三个,总体来说就是监管体制不健全,使整个食品安全事故监控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体现在控制不完善方面,它又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一些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有漏洞,比如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不完善,食品的监测、评估不科学、不全面。食品的监测不规范、不完整,甚至还有免检这样的制度。

  第二,企业应该重质量、重安全,向老百姓、社会负责的意识不够。它在生产中为了自己利益,放弃道德底线,往里添加一些有害物质,造成人民群众的伤害。

  第三,整个食品生物链,从田头到餐桌,监管的各个环节不是特别的衔接,多部门分段监管造成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运而生的就是《食品安全法》。

  主持人崔丽:李主任刚才从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一下,罗院长,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最重要

  罗云波:各位网友,刚才李主任已经比较全面地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出台的背景,我们国家确实在食品监管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在这些众多问题当中,可能主要的是在监管过程中的体制问题。这次《食品安全法》的通过,我个人的体会是,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可能是众多新措施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措施,因为它是一个纲领性的东西。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精彩的地方。比方建立可追诉的体系,从农田到餐桌,强化企业诚信,包括召回制度,还有问责制等。

  但是与过去相比,我觉得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最重要的。我个人认为食品安全监管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尽管有标准的问题,也有检测手段的问题等等,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一个体制问题。过去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管理,老百姓形象地说叫做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段与段之间本来应该是一个无缝连接一个链条式的管理,但是链条与链条之间、环节与环节之间出现断裂。这次三鹿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中间出现的奶站是谁也不监管的一个真空地带。所以,这个地带怎么来弥补,我们需要在这种监管体制下有有力的协调,监管者也需要被监管,他是否作为,是否乱作为等等,这些都需要。另外,国家的食品安全战略关乎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也需要站在更高层面上研究。

  因此,我对这部《食品安全法》也寄予很大希望,当然具体在执法过程中、实施过程当中,我们还需要很多努力,这毕竟是一部新法,我们怎样把这部法用好,这也是接下来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分段监管体制造成监管漏洞

  主持人崔丽:刚才罗院长又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角度高度分析了一下,再请问李援主任,《食品安全法》对监管体制都做了哪些具体明确的职责上的划分?它对解决以前的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导致一些监管空白,会起到一些什么样的作用?

  李援:关于我们国家的监管体制,它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1995年通过的《食品卫生法》,确立的食品卫生监管部门是卫生部门。随着我们的食品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一些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一个部门的监管显得力不从心。为了使监管资源充分利用,从2003年、2004年开始逐步增加其它部门,分别管,现在大家都比较习惯的叫做分段监管体制。农业部管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食品流通,超市、商场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我们吃饭的小餐馆、大饭店、酒店这些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管。这次根据去年的大部制改革,把一些涉及到食品链条全程各环节跨环节事项,比如标准制订,食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还有信息发布、事故处置,都交给了卫生部,卫生部和食药局又调了一下,餐饮服务由食药局来管,现在大体上分在四个部门。

  我们维持了这个体制之后仍然有许多意见,常委会审议的时候许多委员都提出,2003年到2007年、2008年,这几年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这些问题。所以,现在如果还继续维持这种分段监管体制,许多人都认为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是不可能改变的。但是我们现在看,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既有一个部门全部管的,比如瑞典,就设一个食品安全局,从中央到地方三级,就这一个部门,从农田到餐桌全管了。但是也有像日本,由两个比较大的主要部门来管,然后中央成立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这两个部门。还有就像美国,美国跟咱们比较类似,它涉及的部门大概七八个,比如说农产品由农业部管,肉类由农业部管,检验检测就是食药局。它原来的食品药品监督局设在农业部里边,由于发生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食药局就从农业部中分离出来,管着跨环节的事情。

  罗云波:美国的管理有一个特点,它也是多部门在管,但是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在管,它是按照品种分类在管。比如说农产品,还有畜产品,由农业部门来管,它是一管到底,从农田一直到餐桌都是农业部门来管。大家可能有体会,去美国要过海关的时候,看到中国人会问有没有牛肉干,牛肉干是不能带进去的,农业部在那里监管,而不是动植物检疫局、海关。只要出了事情就是农业部的事情,中间不会出现断裂。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管,不是按照品种分类管。所以,有的时候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李援:这是我们这次立法的时候特别关注的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就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造成我们的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

  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突出的表现,教训非常深刻。所以,刚才罗教授讲,我们这一次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之上的一个很大的推进。因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它就可以对各个底下监管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出现问题来进行协调,然后把这些漏洞都给补上。

  主持人崔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更多注重的是事后协调,还是事前监测,如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李援:它主要作用大概有两个方面,它不是事后才管,它第一个职责就是促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沟通,这样才可以掌握全局。

  第二,弥补监管环节之间的漏洞、空白,解决原来存在的制度缺陷。

  罗云波:国家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肯定不会是一个事后的诸葛亮,事情都发生了以后你来仲裁该打谁的板子?因此,它应该有这么几个功能,一个是把握国家整体的食品安全形势,而且作出宏观上的指导,比如说风险评估,基础性的工作等等。

  另外,综合协调。当工作当中出现了问题,比如说段与段之间不明确该谁来管,部门之间怕不管又衔接不上,管了可能又造成重叠,这个时候可以综合协调,说这个事情该谁做。

  当然最后就是如果出现事件,它也可以来甄别问题出在哪个部门,该谁负这个责任。过去事情完了以后,你吵过来,我吵过去,谁也不负责任。以前的大头娃娃事件,吵一吵就算了,哪个部门也没有说清楚,这次三鹿也是这样,当然三鹿最后是有官员出来问责,关于免检等等这些。但是在这之前确实还没有。所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它的意义是深远的,它是我们制度上一个很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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