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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开发必须重视地方环境立法
www.110.com 2010-07-10 11:28

  「内容提要」西部开发,生态先行;西部开发,环境立法更要先行。由于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各地 自然条件和生态环境存在巨大差异,因而西部开发必须重视地方环境立法。各地应在坚 持全国法制统一的条件下,根据本地具体生态环境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本地突出的生态 环境问题规定具体的防范与治理措施,从而有效保障西部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走可持续 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西部开发、地方、环境立法

  今天,不仅在亚洲,而且可以说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都可以听到人们谈论中国的 西部开发问题。其实,我国的西部开发,并不是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作出的造势、宣传 ,而是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的战略步骤提出来的,是一项一经提出就准备 立即付诸实施的战略决策。正是因它是一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自觉决策,所以,它在提 出来的短短两年内引起了全世界的瞩目。同样,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这项战略决策的 实施对于各个方面的影响,都会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甚至人们的生存命运问 题。作为一项战略性的决策,它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现在,对西部开发这项战略决策 的研究,在理论的层面上,应当属于政策分析的范畴;对于实践来说,则是出于完善这 项伟大决策的需要,以求切实把西部开发战略落到实处,使它得到成功的实施。基于上 述的认识,我们从环境立法的角度,提出对西部开发问题的思考。我们的观点在于提出 地方立法的建议。应当说,当前关于西部开发的问题,已经有了大量的思索和探讨。但 是,如果不提出对地方立法的重视,是很难为我国的西部开发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制 度保证的。

  一、西部开发应走开发与保护并行之路

  我国的西部开发,是一个有着重大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的时代课题,在我国的政治经 济发展中,西部开发都是绕不开的一个问题,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要揭开的 一页。在20世纪90年代末,或者,在新世纪的曙光即将展现的时候,中国奏起了西部开 发的序曲,可以说是恰逢其时。因为,它是在我国的东部沿海地区已经得到了一定的发 展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恰恰是在中国经济发展需要谋求新的启动杠杆的时候提出来的 .有了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中国对于西部的开发就具备了自主的条件;也正 是有了这样的基础,外商外资才会对中国的西部开发保持信任的态度。但是,对于一项 适时的工作,也不能够成为激起盲目热情的理由,特别是对于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发展 的长久大计的战略性决策来说,充分的理性和科学的构思是必要的。所以说,在西部开 发的问题上,根据西部的现实条件,我们认为,这种开发是包含着双重含义的,那就是 “开发”与“保护”的并行,开发中包含着保护。在某种意义上,开发是以保护为前提 的。

  我们知道,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两个大区,共有12个省、市、自治区。西部地区 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矿藏,是西部开发的重要物质基础。西部地区土地面积占全国土 地面积的57%;总人口占全国人口的1/4.西部地区的水资源占全国的51%;森林面积占 全国的36%;草原面积占全国的56%;矿藏资源储量丰富,已探明矿产量130种,其中天 然气、钾、盐等20多种矿藏储量占全国绝对优势,“西电东送”、“西汽东输”说明西 部还蕴藏着十分丰富的能源。这些资源将成为西部发展的重要保障。但同时我们也应当 清醒地看到,西部地区是我国生态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地区,其中,江河、湖泊水生态 平衡失调、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严重,林草植被覆盖率低等问题尤为严重,许多地区 已经成为不毛之地,不少地方失去生产、生存的基本条件。在西部特殊的自然和经济条 件下,如何开发西部,使西部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是关系西部地区开 发全局的重点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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