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的发展――(3)
www.110.com 2010-07-10 16:41
(六)适当延长了民事诉讼的时效期间
时效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意义主要是在于稳定财产关系,使其尽早摆脱不稳定状态;推促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便于法院及早解决纠纷,提高民事诉讼的效率。理论上来说,时效既不应规定的太长,也不宜规定得过短,否则,都将不利于保护诉讼当事人的权利。在我国,传统民事诉讼的时效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一般诉讼时效,时间为2年[7];另一类是特殊诉讼时效,时间为1年或20年[8].但在环境保护领域,由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尤其是其损害结果的潜伏性、滞后性以及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在确认和判断损害结果的事实及提供有关证据方面,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往往要较一般民事诉讼具有更高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使用传统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则显然是极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因此,在环境民事诉讼领域,适当地延长诉讼的时效期间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我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这体现了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程序对受害人及社会公益的保护,是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对我国传统民事诉讼在时效上的一个重要发展。
二 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对我国律师带来的挑战及相应对策(一)挑战
在我国这样一个环境法制建设起步未久但却发展迅速的国家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大量出现为我国的律师带来了许多机遇。它为我国律师开辟了一个新的并有巨大发展潜力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律师学习和从业的机会,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提高了律师的业务收入;同时,由于法律推理与法庭论证的严密逻辑与环境污染所涉及到的某些自然科学知识的严谨与严肃具有较大的相似性,使得律师在这类诉讼中获得了更好的锻炼。但另一方面,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也给中国律师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表现在:
1它对律师参与诉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由于环境侵权涉及到许多学科和领域的专门知识和技术,因而对参与民事诉讼的律师也相应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首先,它要求律师要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扎实深厚的法学功底及一定的从业技能是律师参与诉讼并获得成功的首要保障。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作为一种诉讼,客观上必然要求参与诉讼的律师对我国环境法以及民商法有着清晰的认识和掌握。具体言之,律师不仅要了解我国环境立法发展的大体脉络及其未来走向,洞悉其基本价值取向与立法精神,且尤其要了解我国环境民事责任制度和环境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具体内容,以便更清楚、更准确的把握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和过程,提高自己参与这种诉讼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其次,它要求律师具有自然科学方面尤其是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医学、光学、声学等方面的知识,了解企业生产与经营方面的一些原理,明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机理,掌握与环境侵权有关的其他学科理论,以便在参与环境民事诉讼过程中具有足够的底气。此外,它还要求律师具有一定的哲学功底,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正确运用某些基本哲学原理来判断和认定环境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目前,我国的许多律师显然还难以达到上述要求。
2立法的欠缺与弊病增加了律师参与环境民事侵权诉讼的难度
由于我国环境立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其起步较我国其他部门法晚,因而在立法上还存在着某些制度的欠缺与弊病,这些欠缺与弊病也将会对律师参与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这说明,至少在我国现阶段,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是以环境侵权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为前提条件的。律师在进行环境侵权民事诉讼时,必须要在证明企业行为的违法与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否则,必将难以在诉讼中获胜。而由于我国环境的环境标准都是在考虑经济和技术可行性的基础上制定的,在许多规定上都比较宽松,按照这些标准来衡量,即使在发生环境侵权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的排污行为也往往不具有违法性。这无疑为律师参与诉讼并证明致害人行为的违法性设置了立法障碍。另外,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阶段,立法尤其是环境立法具有较大的变动性,人们(包括律师在内)对环境立法内容的把握比较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律师参与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难度。
- 上一篇:论海事侵权案件中不可抗力的判定标准
- 下一篇:手机商业短信息广告合法性初探
相关文章
- ·论环境侵权民事诉讼对传统民事诉讼的发展
- ·环境污染渐成民事诉讼热点
- ·在未成年人侵权的民事诉讼中,监护人也应被列
- ·体制转型与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
- ·大陆法系处分原则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民事诉讼
- ·周杰伦版权之争和解落幕 刑事民事诉讼均撤
- ·伽师县人民法院六举措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
- ·伽师县人民法院六举措强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
- ·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和种类有哪些?
- ·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 ·追缴制度之完善构想兼与附带民事诉讼之比较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 ·江苏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审 "刑事+民事"惩罚
- ·常熟:实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委托函机制
- ·黄光裕案:证券民事诉讼推动契机
- ·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困难及其克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 ·提起民事诉讼应具备的条件
- ·民事诉讼风险告知书
- ·如何在民事诉讼领域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