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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民事行为无效
www.110.com 2010-07-12 16:00

  根据通则的规定,下列七类民事行为无效。具体为:

  (一)无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法律同时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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