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法 > 民事权利能力 >
我国法律对死者人格权的保护
www.110.com 2010-07-09 16:51

  依权利能力终于死亡的原则,死者不再享有,自然也无从享有。但是,若发生了侵害死亡人的人格利益,法律是予以保护的。最高人院在93年8月7日的《关于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于01年3月18日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7条都做出了解释。

  法律所保护的客体是,(民法学界的通说),法律此时保护的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折射到死者近亲属的人格利益。

  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7条:“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父母子女配偶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可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