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的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植物人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无效的意思表示。而诉讼离婚,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处的诉讼地位不同而不同:
㈠、作为被告应诉
⒈ 谁可为其诉讼代理人
配偶(正常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如果人之间相互推诿的,由法院指定一人代为诉讼。
⒉诉讼代理人的限
诉讼代理人不能对是否同意离婚作出意思表示,是否离婚只能由法院根据婚姻状况及感情破裂程度,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代理人在诉讼中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财产作出放弃、对债务进行承认的,以不得侵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为限,否则代理人对财产作出的处分行为无效,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⒊诉讼代理人缺席出庭
《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㈡、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有效的意思表示,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对于其监护人的设定顺序为:⑴配偶;⑵父母;⑶成年子女;⑷其他亲属;⑸……。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所以其配偶是法定监护人,也是其法定代理人,在配偶不放弃监护权,又未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未被剥夺监护权的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近亲属,包括其父亲、母亲、成年子女都不是其监护人,也不得代其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文章
- ·本案原告离婚登记时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 ·他人能否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出离婚诉讼
-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 ·浅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问题的处理
-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 ·浅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起诉离婚制度的完善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离婚核发离婚证案
- ·从本案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效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离婚协议,被认定无
- ·从本案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效力
-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行为能力
- ·离婚诉讼中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包括哪些
- ·符合法定条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能离婚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离婚,登记机关应否受理
- ·离婚诉讼中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行为包括哪些
- ·他人无权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提起离婚诉讼
- ·无行为能力的人能否提起离婚诉讼
- ·郭树芝诉呼图壁县民政局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协
- ·离婚诉讼和协议离婚当事人如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