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人身权概述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其他民事权利得以享有和行使的前提。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不可转让性、不可放弃性、法定性、绝对性和支配性等特征。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人身权进行不同的分类:以权利主体是否为自然人为标准,可以将人身权分为自然人人身权和非自然人人身权;以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还是身份关系为标准,人身权可以分为和。
?オ?
重点问题
1.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2.人身权的分类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人身权的概念
?? 人身权,乃人格权和身份权的合称,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自然人可能因为某种法定原因丧失某种财产权利或者政治权利,但不可能丧失基本的人身权利。例如,某人可能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而丧失继承权,但其作为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仍依法受到保护。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设定、取得、变更或者放弃其他民事权利的基础,特别是民事主体取得财产权的前提。例如,自然人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是取得继承权的前提;法人没有名称权,其经营活动就难以正常、有序地开。
?オィǘ?)人身权的特征??
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较,人身权具有以下特征:??
1.非财产性??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直接包含财产内容,可以将其分为财产性权利和非财产性权利。人身权以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和特定的身份为客体,而人格利益和身份本身并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它所体现的是人们的道德情感、社会评价等。正是在此种意义上说,人身权属于非财产性权利。但是,人身权与财产权又存在一定的联系,具体表现为:其一,人身权是某些财产权取得的前提。例如,亲权是遗产继承权取得的前提。其二,人身权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如,附着良好信誉的法人名称可以有偿转让,并获得财产利益。其三,人身权受到损害时的财产性补偿。如自然人受到损害时的精神损害赔偿。??
3.不可转让性??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可以将其分为可以转让的民事权利和不可转让的民事权利。人身权与民事主体不可分离决定了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赠与和继承。例如,名誉权不得转让也不可能转让。但是,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也存在例外,即某些人身权脱离民事主体本身仍具有法律意义或者经济价值。例如,法人名称权的转让和继受、人体器官的赠与等。人身权的不可转让性决定其行使方式的局限性,即某些人身权通常由民事主体自己使用或者排斥他人使用,而不能像所有权那样实现权能分离,或者如同知识产权许可他人使用。例如,生命权、。人身权的不可分离性决定其不可剥夺性,即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仅能依法追究民事责任,而不能剥夺其人身权利。例如,自然人甲侵害乙的健康权,不能剥夺甲的健康权或者其他人身权。??
- 上一篇:论未来人的人身权保护
- 下一篇:试论人身权的民法保护
相关文章
- ·《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有关人身权
- ·【人身损害赔偿法】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
- ·汤晋诉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
- ·浅论器官移植与未成年人生命权益的法律保护
- ·生命权应当首先入宪
- ·汤晋诉当涂县劳动局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
- ·离婚案件中人身权的执行
- ·怎样理解律师的人身权
- ·垦利县公安局侵犯人身权行政赔偿一案
- ·生命权应该作为紧急避险的客体
- ·行政机关对损害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事实行为
- ·关于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的处罚
- ·行政机关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什么行为侵犯人身权,
- ·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行为
- ·公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 ·侵害人身权的责任承担
- ·国家机关侵害人身权责任
- ·人身权-亲属权?
- ·人身权——姓名权
- · 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 · 民法人身权的种类
- ·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
- · 著作权人身权的内容
- · 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 · 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 · 我国人身权的法律保护
- · 司法考试人身权及侵权行为要点概
- · 社会经济发展与人身权民法保护
- · 论侵害人身权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