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www.110.com 2010-07-09 16:56
《通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并不影响公民的主体资格,他仍然是具有的主体。
公民被宣告失踪后,上述亲属依顺序享有代管起财产的权利或者负有代管的义务,以保护失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如无上述亲属或上述近亲属无力代管,才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上一篇:民法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条件是什么
- 下一篇:宣告失踪申请书
相关文章
- ·宣告失踪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 ·宣告失踪的概念、条件和法律后果
- ·失踪应作为刑事法律后果
- ·破产宣告带来的法律后果
- ·企业宣告后破产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 ·破产宣告后,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将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
- ·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
-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法律规定
- ·涉及宣告失踪的法律
-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
-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 ·无效房地产合同的确认及法律后果
- ·员工失踪宣告死亡工伤认定被驳回
- ·上班期间失踪 宣告死亡后亲属申请工伤认定被驳
-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再婚要不要先办理离
- ·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对方再婚仍要先办理离婚
- ·老年人再婚对个人房产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 ·与亲子鉴定相关的几个法律后果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浅议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 ·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 ·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 · 宣告失踪之财产代管
- · 哪些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可以到法
- · 宣告失踪申请书
- · 民法疑难知识点比较:宣告失踪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