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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猫者状告猫贩索赔10万元
www.110.com 2010-09-14 15:06

护猫人士状告猫贩子

法庭召开的管辖权听证会最后演变成“诉苦大会”

通讯员 张超柱 见习记者 陈斯音

早报讯你还记得去年早报的一篇报道吗:8月29日晚上,5名上海护猫人士赶赴嘉兴,截下装有上千只猫咪的江苏货车。

当时他们与猫贩对峙了26个小时,如今他们采取法律手段——将一名猫贩告到法庭。这是国内首次有人动用法律手段针对猫贩子。

前天下午,该案原定在上海闵行区法院颛桥法庭审理。但被告的猫贩子张某没出现,法庭决定先作管辖权听证,审查后择日通告受理情况。

爱猫人告猫贩子侵害财产

案子的两名原告是刘女士和顾女士,她们称猫贩子张某偷走她们的宠物猫去贩卖,侵害了她们的财产权,要求赔偿每人养猫的成本和投入4000多元,精神损失每人5万元。

前天下午1点不到,法庭门口已聚集起不少人,大多是护猫人士自发赶来旁听。

让法官意外的是,案子还吸引了很多媒体,连央视《今日说法》栏目记者都到了现场。开庭时由于座位不够,旁听席上的人都侧身挤在一起。

张某并没有出现,法庭也没有当庭审理,而是先就此案作了管辖权听证,对此法官解释道:“根据新的民法通则,即使被告没有提出申请,法院也有主动进行管辖权审查的义务。”

原告律师刘福元猜测,可能是法院事先未料到影响这么大,临时决定听证,以便留出更多时间研究案情,更好地进行审理。

听证会成了诉苦会

听证时,刘、顾两位女士提供了不少证据,证明闵行区法院有管辖权。

刘福元介绍,他们最重要的一条证据是,闵行区是张某进行贩猫活动的中转站,“去年11月,我们一次护猫行动,闵行警方也介入了,留下证据。”

听证结束后,法官特地留出时间,让旁听的护猫人士“各抒己见”。于是,听证会最后成了护猫人士的“诉苦大会”。

众多护猫人都提到,家中的猫被偷,不在于损失多少钱,而在于精神上受到的打击,“猫是伴侣动物,不是养来吃的;猫是家庭一员,家庭成员被害,谁不难受?”

参与去年8月那次护猫行动的赖先生表示,他从小就养猫,“前前后后被偷了10多只,那种难受的感觉,没养过猫的人是体会不到的。”赖先生认为,这次诉讼虽然不一定能告倒猫贩子,但这个开端很有意义。

对于刘女士等人来说,护猫是项艰巨的任务,虽然自发的拦截行动成功了很多次,但由于贩猫行为怎么处罚属法律空白。刘福元表示,要追究刑事责任很难,有把握的是进行民事诉讼,以侵害公民财产罪诉求民事赔偿。

众多护猫人士表示,会把猫贩子告到底,“即使最后闵行区法院不受理,我们也会继续找法院起诉,直到被受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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