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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案情展开“攻心” 南京高淳一份规劝信化解
www.110.com 2010-09-14 15:06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一封规劝信,打开当事人心结,化解了双方近9年的仇怨,使一起多年积案得以执结。
  2000年10月,王某驾驶车辆从南京回高淳时,在南京工地打工的同村邻居方某及另外两个村民央求王某带他们回家。王某碍于情面答应了。路上,王某疏于观察,车辆撞上了停在前面路边修理的另外一车车尾,同车的三人中,有两人当场死亡。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死者方某的丈夫魏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死亡赔偿费、丧葬费等共计4.5万元。

  王某出狱后,一直无固定的工作,家中负债累累、生活困难重重。案件经多年执行,王某仅归还几千元。

  去年下半年开始,魏某多次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重新调整部署,执行法官用传票传唤王某三次,均石沉大海。法官重新对案件进行了分析,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找出了症结所在,从“攻心”着手,认真书写了一封感人至深的书信,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评析,鼓励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与死者家属和解。王某接到信后,难以入眠,觉得法官说得在理,经过深入思考,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亲友的陪同下,王某主动来到法院。

  法官见时机成熟,便趁热打铁找来魏某,帮助双方当事人回忆以前的友好关系,动员双方摒弃前嫌。在这种气氛下,双方放下思想包袱,互谅互让,魏某放弃部分请求,同意被执行人王某支付2万元将案件全部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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