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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判决书要敢于曝光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新快报讯(记者李海强)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哪怕被判了刑,其判决书却遮遮掩掩?针对这类情况,佛山市政协委员、市农工党党员周少雄日前向媒体公开他的一份今年佛山两会的提案《关于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判决书要一律公开的建议》,建议各级法院敢于曝光判决书,推进审判公开工作。

  据了解,目前佛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已经收到该提案。

  现状:普通市民难得一见裁判文书

  周少雄认为,1991年4月9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就很明确地规定了法院的审判过程“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应当公开进行,对审理的案件无论是“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都是“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而最高法院在今年初出台的《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逐步建立裁判文书、诉讼档案的查询制度,有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建立在网上依法公开案件裁判文和执行信息的制度。”

  然而,当前普遍存在的情况是:法院的裁判文书除了发给当事人,此外就是保存在法院的卷宗档案里,作为普通的第三者公民是非常不容易看到的。而且,那些可以对社会公开查询的裁判文书,还是法院特意精心挑选的“优秀诉讼文书”。此外,将哪些裁判文书对外公开的取决尺度,也是由法院自主决定。就算是那些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也还是有所限制的,如果第三人要想查询,则需要持有单位介绍信,还只允许翻阅,抄录,不允许外带翻印和拍照。

  建议:中院统一向媒体公布判决书

  提案分析说,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判决书迟迟不公开或最终不公开,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国法院审判制度存在一定缺陷。此外,这与当前职务犯罪敏感性也有很大关系。

  现在佛山中院已经在网上公布部分判决书,但涉及范围窄,而且职务犯罪方面基本没有。为此,提案作出建议,由佛山中院发文,要求各区法院必须将职务犯罪的判决书(不管是否上诉)交佛山中院存档,并由中院统一向新闻媒体公布。

  提案认为,新闻媒体对法院判决的报道,是实现一个案件公正判决信息迅速让普通公众所知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要通过对审判活动进行直播或转播、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等方式,推进审判公开工作。

  最后,提案也建议各级政府、公检法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佛山中院公布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判决书,杜绝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打招呼”卖人情,一经发现应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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