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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字判决书”法官的笨办法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与村民打交道,光讲法律不行。即使判决没有一点瑕疵,如果他思想上疙疙瘩瘩的,就可能会对法院有看法,甚至会上访告状。所以,官司输赢都要让当事人知道赢在哪、输在哪。”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工作7年,刘文涛每办结一起案件,都对这句话有着不同的感受。

  作为一名法律硕士,刘文涛来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后,就强烈地感受到了当地村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民事诉讼“爆炸式”增长的势头。

  他所在在柳林法庭地处城乡接合部,辖区居民大多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外来流动人口多。2006年,他承办了309起案件,2007年则承办了415起,2008年承办了293起,2009年承办了256起。

  “截止到今年3月底,刘文涛已经接手260起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89%。经他作出判决的,也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访告状的。”柳林法庭庭长王鸽说,“用他本人的话说,用‘笨’办法打消了当事双方思想上的顾虑。‘万字判决书’就是其中的一个。”

  “调解效果最好!我对每起民事案件,都坚持能调则调,但仍有一定数量的案件不能通过调解解决。所以,在案件经过调解,当事人仍不能就争议焦点达成一致的时候,法官应当用自己的知识,对当事人做尽量详尽的说理,将法院对事实或者法律的理解准确地传达给当事人。”刘文涛抱着一摞判决书对记者说,“法院通过审理,理清了案件的法律关系,明确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调解不成的必须给当事人一个裁判的结果。所以,裁判文书必须条分缕析,把当事人的争议掰开揉碎,逐条逐项地解释清楚,反复推敲,释法析理,以理服人。”

  记者注意到,这些判决书均超过了1万字,有的甚至几万字。

  在一小区业主诉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财产损害纠纷案中,刘文涛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各方当事人对损害事实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争执不下。刘文涛感到,如果让当事人从心理上接受判决结果,就要用法律和事实对“不可抗力”论述清楚。为此,他查阅了大量的有关“不可抗力”的著作和论文,结合司法实践制作了1.3万余字的判决书。

  “累!时间紧!”这是刘文涛的真实感受,他又感到,“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对当事人来说最彻底,而对法官来说,至少不用长篇大论写判决书了。”

  有了这种认识后,刘文涛开始学习当地的口头语,努力拉近与他们的心理距离,逐渐地理解了农村的文化,“有些话土得掉渣,但当事人认,容易接受。”

  如今,案件一到刘文涛手头,他就研究当事人的文化背景和纠纷缘由,然后约见当事人谈情况。看到法官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进行交谈,不少当事人感到亲切,对其提出的调解建议表示接受。刘文涛颇为感慨地说:“第一次接触当事人,可以尽量掌握案件的原始信息;案件审理过程中,与当事人交谈,可以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有利于化解矛盾;案件审结之后,还有释法析理,做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工作。”

  “不管是起草‘万字判决书’,还是约见当事人谈话,虽然都是比较费时、费力的笨办法,但也能学到不少知识,不断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及时校正自己的办案思路。”刘文涛在与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当事人进行交谈时,对建筑工程领域的ISO9000质量控制程序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法院办案要严格遵循程序性规定,这个过程又相当繁琐,能不能在日常的民事审判工作借鉴ISO9000的程序性规定?”

  于是,他草拟了《民事诉讼案件程序质量控制文件》,将自己承办案件的进度、流程、当事人(代理人)信息等都全部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既避免了程序性差错,又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庭长王鸽发现了刘文涛的这个“秘密武器”后,及时在全庭进行了推广。如今,这个近5000字的《民事诉讼案件程序质量控制文件》,在只有5名法官的柳林法庭发出奇光异彩。王鸽高兴地说:“去年,全庭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年无发回重审案件,无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造成的错案。这与刘文涛的‘笨办法’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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