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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死亡宣告法院公告期间有多长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龚律师:

  4年前,我妻子上街时失踪,至今多方寻找仍下落不明。朋友劝我到法院申请死亡公告,我现仍未最后决定。请问,法院是否会受理?公告时间会有多久?

  读者余秋生

  余秋生读者: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7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如果你妻子下落不明已满4年,你可以向住所地法院提出宣告妻子死亡申请,法院会依法受理。

  按《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会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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