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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是司法真正力量之源
www.110.com 2010-07-09 17:46

  梳理一年来法院工作的脉络,在全国法院广泛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无疑是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的最大亮点,“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旋律回荡在神州辽阔的大地。我们可以看到,最高人民法院把“三个至上”的思想深入到司法实践的各个领域,以更加凝练而具体的“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旋律来推进当前的司法实践,力图全面审视和改进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无疑具有重要实践价值与时代意义。

  民意沟通、中基层法院院长轮训、巡回审判、公众开放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上而下地蓬勃开展着。这一切证明了当前现实司法环境下人民法院将继续沿着有益于人民、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并对司法工作要解决什么问题、实现什么目标做了有力回答。

  让法院了解民众新要求、新期待

  12月23日,对于家住辽宁锦州的申诉人陈玉林来说是一个高兴的日子,他不久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邮箱向中国最高审判机关所提的关于当前司法审判实践中的意见建议,包括申诉立案难、判决书判决理由过于简单等十三个问题,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其中八条建议得到了公开答复。

  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邮箱收集的网民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并针对网友最关心的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六大类三十一个问题提出了相应处理意见。

  自今年5月初最高法院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有七百余家法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专门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院向广大网民敞开了胸怀。

  “今天得知国家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民意沟通电子邮箱,感到很欣慰,说明我们的法院正在朝着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质性方向不断地完善和改进。一位名叫wumaohua77的网友这样说。

  天津理工大学教授曹玮不久前向最高人民法院民意沟通邮箱发了一封邮件,针对当前个别法院收到当事人材料后拒开收据的现象,建议“当事人交给法院材料,法院应当给当事人收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2月23日公开答复称:“一些地方法院收到证据后拒开收据的做法,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相悖,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和当事人权益的有效保护。在今后的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严格要求,对一些地方人民法院的不当行为予以及时纠正。”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人民法院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就是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接受民主监督,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黑龙江省绥滨县的孟宪珍认为,民意沟通邮箱的开通,体现了法制的进步与民主,纠正了过去民众有建议和问题反映不上去的弊端。

  不仅如此,各地人民法院正以各种形式不断深化民意沟通工作。裁判文书上网,开辟“网评法院”专栏,设立民意沟通联系点,深入厂矿社区问计于民,走进直播间与网友面对面等,为法院广泛听取民声、收集民意、解决民需构建了新的平台。

  从今年5月8日起,中国法院网推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系列网络访谈。截至12月25日,共有60余位法官、院长走进中国法院网直播间,与网友现场交流,倾听网友心声。一位网友说:“人民法院通过这种形式,了解群众需求,直面群众期待,拉近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沟通了感情。”

  让民众零距离认知感受司法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已近隆冬的季节,位于北京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人民法院大院里,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来自全国的40多名代表第一次走进全国最高司法机关,直观地了解法院的公共设施,零距离地感受和接触司法审判工作,感受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

  罗小义是一位普普通通的打工者,她所工作的餐厅就位于最高人民法院附近。几乎每一天,她都要路过这幢威严的建筑物。以往她只能隔墙遥望,今天,她亲身走进了这里,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这样的活动可以让我亲切地体验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的风采,让我对法院有了初步的认识。”

  如果说开通民意沟通邮箱是让司法走近民众,那么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是让民众走近司法、感知司法。法院开放日制度拉近了法院与民众的距离,是实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贴近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重要举措,是司法的人民性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个缩影。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00余家法院实行了公众开放日制度。

  “今天来了,看了,聊了,才发现法官们不仅法律水平高,而且办案都很人性化,尤其看到执行工作很辛苦!”不久前,在参观完江苏淮安中院“公众开放日”期间组织的一个庭审后,一名观众发出这样感慨。

  据了解,全国各级法院都不约而同将“公众开放日”与贯彻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做到每个“公众开放日”都有独立的活动主题,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定期化。

  12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网上发布公告称,该院将于12月29日举办首次公众开放日活动,为此通过网络海选100名网友参与。此外,河南高院决定,将以后每年的5月4日、6月1日、9月9日定为公众开放日。

  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开庭办案

  今年8月中旬,一部名为《苍天》的电视连续剧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开播。该剧以陕甘宁边区政府专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同志的事迹为原型。该电视连续剧播出后,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也让“马锡五审判方式”一度成为法律界人士热议的话题。

  为什么一部电视连续剧会产生如此大的反响?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说,《苍天》这部优秀电视作品为全国法院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供了生动的教材。“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就是司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核心也是司法为民,两者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

  上世纪四十年代,马锡五带领下的陇东分庭首创的调查取证、巡回办案、就地处理、调解为主的审判模式,被司法界称之为“马锡五审判方式”。自我党创建人民法院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马锡五审判方式”一直为各级人民法院所沿用,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而此后,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和新的社会背景下,也曾也过“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否还有用武之地的怀疑。

  在经历了曲折的司法改革后,全国法院从去年年初开始,再次掀起了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热潮,使之重新成为各级法院尤其是中基层法院的主要办案模式。“马锡五审判方式”之所以历久弥新,生机永存,其真谛就在于毛泽东主席所题的“一刻也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与全国法院正在深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内在精神实质是完全吻合的。

  9月11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居民张书瑛老汉家里来了特别的客人,解放区法院法官来到行动不便的张老汉病床前,对他提起的民事诉讼进行上门调解。这是解放区法院开展巡回审判,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小片断。

  从去年开始,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的主导下,七十多年前田间开庭、调解为主“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河南省法院系统被重新挖掘并大加推广。各级法院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开庭判案,注重调解、注重“案结事了”,广受人民群众欢迎。

  “以前我们都是在电视上看到法院开庭审案,法庭仿佛离我们距离很远,今天法庭开到了我们家门口,使我们不出门就可以打官司,真是太方便了!”近日,河南省卢氏县官道口镇永渡村村民王聪学对前来审判的法官赞不绝口。该村村主任王春山也称赞说:“法院巡回开庭非常好!群众很欢迎!对农村基层的民调工作进行了指导,同时也让村民受到了法制教育!”

  然而,即使到现在,仍有部分法官对“马锡五审判方式”存在思想上的偏差、误区,在审判实践中一味强调司法消极主义。《苍天》的热播告诉我们,法官只有脱下法袍,把马锡五审判方式贯穿于群众中,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开庭办案,为群众排忧解难,才能以“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的成效取信于民。我们的法院永远应该是人民的法院,我们的法院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它的人民性。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刻地贯穿着人民性的价值追求,而“人民法官为人民”便是在这一价值追求下的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表现。

  “法官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人民群众是法官的根。法官要深入到群众中去办案,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接受得了的方式,把司法的关爱与温暖送到老百姓心间。”被当地百姓称为“爱民院长”的山东省广饶县法院院长王建民这样说。

  擦亮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

  吴宪周是河南洛阳市民,他于今年4月20日去过一次位于北京永定门附近的最高法院接待室,亲身体会了信访立案的艰难情状。回来后,他针对信访立案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四条建议。让他没有想到的是,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对这一类问题作出了答复。

  在这之前的11月18日,为彻底扭转立案信访窗口的落后面貌,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申诉立案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新址正式启用。该立案大厅一楼设了12个登记窗口和大型液晶显示屏,二楼和三楼的37个接谈间整齐有序。这些细节的背后,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的决心和诚心。

  立案信访场所是司法为民的第一道窗口。最高法院党组对立案信访窗口建设非常重视。王胜俊院长指出,要坚持和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立案接待场所建设成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规范立案信访处理办法,完善立案信访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法院申诉立案大厅新址的启用,是坚持和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把立案接待场所建设成为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擦亮为民司法之窗的一个直观载体。新址的正式启用,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大写的一个‘民’字,蕴含着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新理念。这既是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位法官这样评价。

  努力提升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和能力

  9月1日,对于来自全国各地参加“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培训班的230余名中基层法院院长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当天,新中国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活动在国家法官学院开课。“开学”第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走上讲台,为首批入班学员讲授第一课。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院长林鹏至今仍清晰地记得,王院长当天授课的题目是《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理念几个问题的认识》。在那堂课里,王胜俊院长传授的核心理念是“人民法官为人民”。这是整个培训确定的主题,同时也将是未来相当长时间里中国法官司法实践的主题。

  “作为长期在第一线工作的法官,这次培训解决了我们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前进’的重大政治问题。”林鹏在培训班结业典礼上这样总结。

  由此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将用1年时间,把全国3500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一遍。规模之大、范围之广,这在人民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规模空前的大轮训针对的是中基层法院院长,而并非所有法官。前来轮训的每位法院院长还被要求事先拟定一份有关本院工作困难、工作难点、工作问题的调研文字,“自己挑自己的毛病”。

  “法官队伍的现状与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全面审视法院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最高法院政治部宣教部部长董文濮介绍,最高法院花费这么大精力、人力、物力、财力筹划并实施了空前规模的大轮训,是着眼于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提升,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真正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

  “中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事关全局,必须牢牢把握司法工作规律,准确、慎重行使手中的权力,必须守住公正底线,决不妥协,决不退让,决不放弃。”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第一期培训班学员结业仪式上,用了“三个决不”对参加培训的中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了要求。

  担负起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责任与使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庭多了一个佝偻前行的身影,同事们都笑称他为“驼子”,他的真实姓名叫杨宗文。谁也不曾想到,这个“驼背法官”竟患有医学上称为“不死的癌症”——强直性脊柱炎。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杨宗把病情隐瞒了10年,一如既往默默坚守在审判岗位上。

  有人说他憨,法院工作十多年没捞个一官半职;有人说他傻,一身病痛仍坚守在审判一线。杨宗文审过的案子,没有一件发回重审,也没有一件改判。这些不平凡业绩的背后,是杨宗文与病魔的顽强抗争。他是一个连脊梁都很难直起来的病人,却在用他孱弱的身躯担当着人民法院的脊梁。

  “办案要做到问心无愧,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不把案子审好,不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我愧对身上的法袍。”这是杨宗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深知中国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中国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他以实际行动真正践行着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人民法官为人民,是对新时代人民法官精神的精辟概括,也是人民法官永恒不变的政治信念。杨宗文就是这信念的忠实践行者。”一位法官这样评价。

  同样,正是“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政治信念,激励、推动着2005年度中国法官十杰“银法槌”奖获得者、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王锡俊一直带病工作,支撑着他同癌魔顽强地斗争了8年,直到生命最后一息。

  作为法官,王锡俊自始至终都恪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信条和职业操守。他曾说过:“法官,要热爱审判事业、要忠诚于审判事业。”正是有了这种信念的支撑,25年来,经他审理和参与审理的各类刑事案件2100余件,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10000多件,无一例案件存在差错。他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患上鼻咽癌以后,仍然承办审理了刑事、经济犯罪案件422件,减刑假释案件546件。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默默奉献,如愿成为四川省红十字眼库启动以来成功捐献角膜的第一位志愿者。王锡俊去世后,他最后的心愿最终得以实现,有三位眼疾患者受惠恢复了光明。

  王锡俊是平凡的,他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天动地的英雄事迹,留下的只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本色。正如四川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玉顺所说,“王锡俊给全省法官树立了学习榜样。人走了,精神还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需要千千万万个王锡俊式的人民法官!”

  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鲜明地提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一刻,回望中国司法史,中国司法制度的人民性历久弥新。人民司法从法国大革命开始萌芽,在中国,最终走上光辉的历程——人民法官为人民。它以“三个至上”为指针,将人民法官应该具有的精神放在历史的坐标上,放在时代的视野里,放在发展的格局中,深刻阐明了人民法官精神的时代内涵,明确指出了当代人民法官的责任与使命。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司法真正的力量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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