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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电动车撞死人
www.110.com 2010-07-09 17:47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出了事故后果同样严重。18日下午1点多,绍兴县柯桥湖中路双梅小区门口发生了一起电动车撞人事故,一名正在过马路的77岁老太在事故中身亡。27日,记者从绍兴县交警部门了解到,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肇事者已被认定为醉酒驾驶。

  回放:电动自行车撞死人

  18日下午1点多钟,绍兴县柯桥双梅小区门口,两名老太太正在穿马路,一辆急速驶来的电动车避让不及,将其中一名老太太撞成重伤,经抢救不治身亡。

  死者的儿子盛先生告诉记者,当他赶到事发现场时,母亲已经被送进绍兴县中心医院。记者从医院获悉,老太太被送到医院时后脑碎裂,大脑血管破损出血,肺部也有严重损伤,进抢救室的时候已快没气了。

  据了解,肇事司机邹某今年29岁,四川人,在柯桥一家公司打工。他回忆说,当天中午,他骑电动车带两名老乡从香水湾到裕民西区洗澡,行到双梅小区门口,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一名老太太。“我当时喝了二两左右的黄酒,没怎么注意看前方。”邹某说。

  后果:肇事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昨天上午,记者从绍兴县交警部门了解到,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肇事者邹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06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事故发生后,邹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绍兴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介绍,从现行的交通法规来看,没有明确规定饮酒后不能驾驶电动车,但如果是醉酒,那是绝对不能驾驶任何交通工具的。

  绍兴乾盛律师事务所申铁旗律师告诉记者,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只要负有主要责任以上(含主要责任),都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由于邹某难以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盛先生表示将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现状:酒后驾驶非机动车难查处

  据绍兴县交巡警大队民警介绍,根据目前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驶,违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但这只是对醉酒驾驶者进行处罚,没有对酒后驾驶者做出相关规定。“在实际查处过程中,鉴于一些原因,我们一般不会对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查处,目前国内也都是这样的情况。”一名交警告诉记者,目前对于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发现后以规劝教育为主。

  “电动车和自行车仍是目前城市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在电动车和自行车来往不止的街道上,如何发现和判断一名电动车或自行车驾驶人是否饮酒或醉酒?如果一个个都用测酒仪检测,显然不具备人力和时间条件。”一名交警认为。

  “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对于他人造成的危害相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虽然要小得多,但对驾驶人本身危害很大,更应引起骑车人的重视,不可放松警惕!”绍兴县交巡警大队民警表示,不管是骑车还是驾车,也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通行规定,一旦出了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新闻链接

  明年起轻摩化电动车很可能被纳入机动车管理

  据绍兴县交警部门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将正式实施。新公布的《标准》规定,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售的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很可能将被纳入机动车管理,驾驶人必须通过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几道关,才能合法上路。

  按照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但目前市场上很多电动自行车“轻摩化”严重,时速可达30公里/小时,甚至50公里/小时。按新标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超标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其生产必须获得摩托车的生产准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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