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揪出“失踪老赖”
www.110.com 2010-07-09 17:48
首席记者 段曌红 开奔驰轿车、花100万注册公司——出手如此阔绰的大老板却因7万元欠债与执行法官玩起了“失踪”游戏。最终,在悬赏公告的威力下,“老赖”被举报,法官在火锅店里逮住了他。
一起合同纠纷中,失信的杨某欠上了7万多元的债,可2007年法院判决后,他就“失踪”了,人找不到、财产也找不到。五华法院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杨某榜上有名。今年1月,五华法院执行局接到群众举报,正在火锅店里涮火锅的杨某被逮了个正着。执行法官通过杨某随身携带的车钥匙找到了停在餐馆门口的一辆奔驰轿车。
执行法官通过查阅资料发现,不久前杨某才用100万注册了一家公司!五华法院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15天。被拘留的第二天,杨某就把欠的7万多元全部还清。鉴于其行为已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对杨某处以了2万元的罚款。
【法官释法】 悬赏举报制度是指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义务,在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凡是知道被执行人财产真实情况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举报,或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法院给予相应奖励的制度。
根据2008年3月五华法院出台的《举报、悬赏财产线索奖励制度》,明确财产举报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动产、不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预期可得利益等属于被执行人所有或共有的财产。举报人最高可获得实际执行财产价值10%的奖励。
【法规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来源 都市时报
- 上一篇:法院案件质量管理的昔与今
- 下一篇:境外理财纠纷
相关文章
- ·悬赏公告揪出“失踪老赖”
- ·公司悬赏通告“通缉”失踪员工不可取
- ·沪发布三季度欠税公告 百万级老赖房企近半
-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
- ·公司悬赏通告“通缉”失踪员工不可取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1号——新版专利文件公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2号——公告专利代理机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0号——中国外观设计专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12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33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34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4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59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95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32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55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45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06号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165号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