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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人的权利和义务
www.110.com 2010-07-17 09:39

拍卖人的权利
  1、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2、认为需要时可以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

  3、有权要求竞买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以确定其竞买资格。

  4、有权指定拍卖师。

  5、依法主持拍卖活动,不受他人干涉。

[编辑]拍卖人的义务
  1、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

  2、接受委托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其他拍卖人拍卖。

  3、对委托人交付拍卖的物品有保管义务。

  4、委托人、买受人要求对其身份保密的,应为其保密。

  5、拍卖成交后,应按照约定向委托人交付拍卖标的的价款,并按照约定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6、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7、不得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财产权利。

  8、不得与委托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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