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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改规则 厦门一场房产拍卖起风波
www.110.com 2010-07-17 09:46

部分意向买家疑主拍方“使诈”;拍卖行则指责其“串标”
  台海网10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谢嘉晟)昨日,在厦门定佳拍卖行举办的一场房产处置拍卖会突生事端,由于主拍方在开拍前突然临时调整拍卖规则,几个准备参与举牌竞价的意向买家怀疑主拍方“使诈”。但主拍方表示,临时变更拍卖规则,是因为几位意向买家存在联合“串标”行为。

拍卖行开拍前突改规则

  据了解,厦门定佳拍卖行9月30日刊登在媒体上的《拍卖公告》显示,定在昨天举行的拍卖会共进行4项标的物的拍卖,其中包括湖滨北路振兴新村20号面积共1009.1平方米和另一处没有产权房产在内的另两处独幢房产。振兴新村的房产是受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委托进行公开拍卖的,整幢房产的起拍价635万元,另一处没有产权的独幢房产起拍价1091万元。

  不过,在《拍卖公告》中,主拍方没有明确标的物的处理方式是整体拍卖还是分割拍卖。由于振兴新村老房产位于 湖畔,位置极佳,而635万元的价位也较为合理,因此,被拍卖的振兴新村房产吸引了一批投资者。据主拍方透露,到昨天的拍卖会举办之前,共有9位意向买家按《拍卖公告》约定的金额缴交了保证金。

  昨日,在拍卖会正式开拍之前,定佳拍卖行的拍卖师突然宣布,改分割拍卖为整体割拍,《拍卖公告》中的两处房产整体拍卖,起拍价两项房产叠加共1726万元。

七意向买家疑其“使诈”

  台上定佳拍卖行拍卖师刚一宣布调整后的《拍卖规则》,台下准备前来参加举牌竞价的意向买家顿时一片哗然。

  “没有产权的房产多数投资者是不会想要的,而振兴新村的房产具有很大的投资价值,把两项房产打包拍卖,振兴新村的房产投资价值被摊薄了,自然会引起投资者的强烈反弹。”定佳拍卖行总经理廖红燕如此解释临时修改 《拍卖规则》引起意向买家强烈反弹的理由。

  不过,拍卖会在哗声中照常进行,最后,两位意向买家经过两轮简短的公开竞价,以高出起拍价11万元的成交价成为这两项房产标的最终的买受人。但其他七位没有竞价的意向买家却因为主拍方临时更改规则,向工商部门投诉拍卖行“使诈”。

 
主拍方认定买家“串标”

  昨日,记者在厦门市工商局的一楼大厅见到了这七位情绪仍然十分激动的意向买家。他们表示,主拍方突然调整《拍卖规则》,直接把他们这七位意向买家挡在了振兴新村房产这个标的物的外围。

  对此,厦门定佳拍卖行总经理廖红燕解释说,《拍卖规则》的突然调整是因为拍卖行获悉有多位交了定金的意向买家存在 “串标”行为,他们“串标”的目的是要促成此次拍卖的“流拍”,以此实现在下次公开拍卖时有更理想起拍价位的目的,这在《拍卖规则》里是不允许的。“我们有证据证明他们曾经‘串标’过。”廖红燕说,“而且在调整《拍卖规则》前,我们已经知会过委托的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

委托方:由当地主管部门裁决

  昨日上午,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也获悉了来自主拍方和七位意向买家的双方反馈。成都产权交易所交易总监顾敬表示,由于他们不在现场,孰是孰非不是很清楚。交易所把拍卖标的委托给主拍方,主拍方就要遵照秩序公开拍卖。交易所不是监管部门,无权对此进行界定,意向买家有什么意见可以向当地的主管部门反映,由当地的主管部门对此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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