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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财“有道”涂改票据诈骗巨款被判徒刑
www.110.com 2010-07-16 14:37

  9月12日,曾在淇县引起不小轰动的一桩诈骗案有了结果,被告贾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今年50多岁的贾某是淇县朝歌镇人,开一家水暖门市部,2002年至2003年期间承包了淇县一家医院的维修活儿,负责修理锅炉、暖气管道等。刚开始贾某尚能老老实实经营,渐渐地便动起了歪脑筋,开辟了一条独特的“生财之道”。他利用所有材料费、务工费或其他项目费用票据都有自己亲手开具的便利条件,找医院有关领导签字后,再在票据上的金额前后任意添加数字,到医院财物处领款,因为所有笔迹均出自一人之手,所以外人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有一次仅10元的材料费,经过贾的加工,竟摇身变成19510元,仅这一次贾便骗得现金19500元。由于医院财务制度管理较为混乱,贾某并不高明的诈骗手段竟屡屡得手,2002年到2003年上半年,贾共作案39起,诈骗医院现金65万余元。直到2003年5月份,该医院在审查本院财务账目时,发现水暖维修费用大的惊人,靠涂改发票骗取钱财的巨额诈骗案随之浮出了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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