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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银票贴现 难以发现?
www.110.com 2010-07-16 13:51

  导言:反思此案,即使有内部人员熟知具体操作的因素,但记者不禁质疑,为何上述受害的多家银行都没有及时发现假票?

  一般而言,银行业务流程完整严谨,设置了层层授权、不同的经办密码等诸多风控手段。以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为例,需要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清算岗位、会计结算部门、票据审核岗位、风险审核岗位等多部门审核盖章签批。

  “我们银行对银票审查非常严格,现在银票做假诈骗的事情已经很少了。”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经理如此对记者表示,该行会向开票行详细询问开票金额、日期、出票人等信息,风险防范异常严格。

  然而在该案中,一向“精明”的银行为何成了受害者?记者发现,银行对质押票据的检验,一般只实施“电查”。

  据银行人士介绍,所谓“电查”,是指收票行通过央行系统,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票号、出票日、到期日、金额、收票人、出票人、承兑行等信息向出票行(承兑行)进行核对。

  出票行需向收票行回复,该票据是否由本行开具、是否冻结、是否挂失、是否他查等信息。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出票行电查的回复一般如下:“系我行开具,真伪自辨”。

  知情人士坦言,即使相隔千里的两地,一小时内发生了同一票据的先后两次电查,出票行对后查收票行的回复也只是将前次查询信息告知,希望对方自辨真伪。

  如此一来,如果沈浩将一真一假两张银票,都指向同一笔基于真实贸易背景的合同,对收票银行来说,辨别真伪成为一件困难的事情,特别是对高仿真银票而言。

  然而,这也并不代表,只要伪造的票据能够骗过验票的工作人员,一切就水到渠成了。事实上,银行收票后还要经过复查验证,一旦发现问题,将立即追回款项。

  此外,票据的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随着到期日的临近,假票的真相就日益浮出水面。以本案的票据质押行为为例,随着6个月到期的大限日益逼近,“拆新墙、补旧墙”的沈浩很快便黔驴技穷。

  沈浩那张向上述股份制银行质押的假票,如果至到期日未能如约还款,该行会选择将所持银票贴现。比如,该行将向开票行申请付款,但开票同时又需兑付真票,因此,假票暴露无疑,从而对收票行(上述股份制银行)造成损失。而对贴现行为而言,最后一个接手假票的人则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

  “真银票经过多次背书转让,都没有问题,因为开票行会承担到期付款责任;但假银票就不一样了,虽然其套用了真实的贸易背景,但最终并没有人承担付款责任,因此,最后的持票人将遭受损失。”一业内人士称。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某些假票的质押行为,只是企业或个人暂时向银行融入周转资金,待资金充裕时再将质押的假票赎回,实际上和信用卡的功能如出一辙,并不会对票据市场产生扰乱。

  有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的电查和实查两种方式都存在缺陷,电查的方式不能有效预防“克隆”票,犯罪分子利用这个漏洞,使用克隆票进行质押贷款操作,将带来一定的金融风险。

  该人士称,实查的成本较高,有悖票据的高流通性。“即便到了出票行,由于对对方不熟悉,如果有犯罪分子串通出票行工作人员,同样会给查询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为此,该人士建议,银行部门要完善票据结算体系,加强制度防范,如规定银票的贴现行办理贴现后,必须告知开票行等。

  有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尽管假票或能骗得一时,但最终事情还是会败露,制假者也将承担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伪造、变造金融票证,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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