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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送药”视同于无证经营
www.110.com 2010-07-16 13:52

  12月14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一号监管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轻信电话预约、上门送药的营销方式,这种表面上的便民服务,实则是一种非法经营药品的新形式。

  今年以来,该局多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受广告影响,通过电话联系、上门送药的方式购买的药品,服用后没有疗效,甚至导致病情加重。出现问题后,无从寻找经营者。对此,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了集中整治。

  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查获的包括益肝解毒茶、首乌丸、鸡血藤颗粒等8种药品,都是一些不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代理商从事营销,他们大多租用民房或写字间并设立多部咨询热线。这种电话预约、上门送药的营销方式危害甚大:一是这种营销方式往往夸大药品疗效,虚编药品功效,甚至还有假药,严重误导患者,延误治疗时机。二是所营销的药品大都从非法渠道购进,在不具备药品贮存条件的场所存放,药品质量无法保证,且所出具的票据不具有可追溯性,无法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三是这种营销行为脱离了正常的药品质量监控体系,是变相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为此,该局决定:一律禁止以“上门送药”方式营销药品(包括冒充药品的保健食品),一经发现,将按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以“上门送药”方式营销的药品品种,在其经营者的行为整顿规范之前,辖区内所有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不得经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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