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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非现金支付系统如何完善
www.110.com 2010-07-16 13:52

  主持人: 记者 李晓美

  特邀嘉宾:

  人行山西临汾中心支行 副行长 范淑莲 农行江苏铜山支行行长 袁浩

  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单调网点稀少

  主持人:目前,制约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范淑莲:主要因素有: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机构单调,服务网点稀少,服务机具缺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机构是清一色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且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占到农村非现金支付服务机构总数的70%以上。二是近几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策略的转变及改革步伐的加快,国有商业银行大幅度从农村地区“撤军瘦身”,服务网点逐步淡出农村;农村信用社也出于风险及安全考虑,撤并了大量的信用分社及信用服务站。农村金融服务网点日见“稀少”,特别是乡(镇)、村两级区域内非现金支付服务网点更是“稀缺”,甚至出现了服务的“盲区”。

  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贫乏”,新兴非现金支付工具几乎“空白”。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以银行卡为主,支票仅占很少一小部分,对于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票据,由于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要求“门槛”较高,使用要求较严,填写签章要求规范,尤其是在背书转让过程中,稍有疏忽,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给持票人带来很大麻烦,因此在农村地区几乎没有开办,使得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过度依赖于银行卡,出现了银行卡工具“一枝独大”的局面。二是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兴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由于受网络、技术、安全隐患等影响,再加上农民的认知程度较低,造成这些新兴服务工具在农村遭遇“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其发展在农村地区几乎“空白”。

  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资金清算系统“腿短”,银行卡运行范围较“窄”。

  农村地区农民对非现金支付服务反映“冷淡”,现金支付仍然倍受“青睐”。农村地区一般比较落后,农民思想比较传统,“现金为王、持币过冬”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现金以其看得见、摸得着、瞬间完成结算的优势倍受欢迎,农民资金结算方式仍然偏好现金支付。

  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效率、质量和安全性还不能令农民“十分满意”。主要表现为:一是非现金支付服务特别是银行办理结算业务手续较复杂、环节较多,一些票据,如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其要式性和文义性较强,填写签章稍有不慎,便会导致票据无效或票据权利丧失,不如现金交易直观明了。二是非现金支付工具带来的风险远远高于现金结算风险,特别是随着科技的进步,诸如伪造、变造票据风险、网络黑客给电子支付带来的风险等,均给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信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三是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服务对象分布范围广而散,农民经营行为具有即时性、就地交易、结算金额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及交易范围广、交易对象流动性强、季节性强等特点,非现金支付结算服务难以全面覆盖。

  非现金交易显性成本偏高,部分收费制度也成为非现金支付服务推广的“障碍”。

  结算办法已不适应

  业务发展的需要

  主持人:支付结算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主要在哪些方面?

  袁浩:《票据法》的相关支付结算管理、结算办法已明显不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

  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印发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是基于手工支付系统制定的,目前各金融机构支付系统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基本实现了电子化操作,同时结算票据和凭证与已往相比有了很大的差异,而且卡业务也不只是局限于信用卡,也不仅限于授权取现和消费,同时单位资金转个人账户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和简化,因此《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目前对结算业务已失去指导、规范和约束的作用,亟待修改和完善。

  各支付系统独立运行,不利于操作。目前各金融机构网点有大、小额支付系统以及同城交换系统、账户管理系统、银行卡系统以及金融机构内部的联行系统,各金融机构内部人员有限,往往是两、三个人兼任各系统操作员,既不利于业务操作,也不利于安全管理,经常发生下列现象和行为:跨行卡业务不能在柜面直接办理现金、转账;办理往、来账不能及时确认、接收;查复不能及时处理;汇票遗失常常跨行或逐级下发协防通知;账户开、销户不能及时登录;人员调离后操作代码仍在使用等,业务种类多,操作系统多,操作繁杂,从而导致金融机构业务差错多,工作效率不高。

  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投入力度

  主持人:如何推进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

  范淑莲:积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产生“鲶鱼效应”,逐步形成组织机构健全,服务种类多样、覆盖地域广泛、服务质量优良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一是积极引导和扶持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意识,延伸服务触角,全力做好农村非现金支付服务工作。农村信用社应合理布局城乡网点,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增设信用服务站,真正成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邮政储蓄银行应加快体制改革,使更广大的农村邮政储蓄机构转变为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能够办理各种支付结算业务,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

  加大农村金融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非现金支付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适应农村非现金支付服务需要。一是积极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直接加入支付系统,使支付清算网络真正延伸到乡镇,推动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等各项业务的开展,提高支付系统利用效率。

  大力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的普及,积极推行新兴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逐步丰富适合农村需要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产品。一是适度简化农村地区客户账户开立手续,制定适合农村地区的账户使用管理办法,方便农村地区的账户使用。二是稳步发展农村地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等票据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办理签发和受理银行汇票业务,稳步发展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试办商业汇票业务。允许一些经营状况好的农村信用社办理贴现,人民银行为其办理再贴现业务,以提高办理票据业务的能力,提高结算的票据含量和使用率,拓宽结算渠道。

  加强对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的宣传,培养农村居民和企业的非现金支付习惯,提高其非现金支付的自觉性。

  合理定价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费用,国家适当给予补贴和优惠,通过利益驱动金融机构和农村居民应用非现金支付。一是降低非现金支付服务的收费标准是提高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水平的有效手段,低廉甚至是免费的非现金支付服务收费价格能够大幅度提升非现金支付服务对农民的吸引力。政府财政可根据农村金融机构非现金支付服务的不同业务品种、不同业务量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并免征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非现金支付服务收费收入税费,从而调动农村金融机构推广运用非现金支付服务的积极性。

  修订和完善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主持人:对完善支付结算系统、结算制度有哪些想法和建议?

  袁浩:修订和完善《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支付结算办法》,确立电子凭证的合法地位。

  《支付结算办法》是基于手工支付系统制定的,因此《支付结算办法》需根据目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各项业务的具体特点和需求,对电子化业务核算内容重点进行修改、阐述和明确,以指导和规范各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和发展的需要。

  首先,信(电)汇业务,目前支付系统已基本实现电子化操作,信汇业务名存实亡,《支付结算办法》相关条款应删除和废止。其次,卡业务已涵盖借记卡、准贷记卡、贷记卡和一卡通等,卡业务已不再局限于现金提取、消费,也不仅限于人民币业务,转账、理财等核算内容的完善和发展促使《支付结算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和新增。其三,各银行自身支付结算基本采取电子化结算,如银行汇票结算、内部资金划拨,甚至部分客户在获得开户银行同意后,系统内跨网点进行缴存和支票结算,原始凭证已不再进行手工传递和客户开户行留存,对此《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支付结算办法》应予以完善和明确。近两年各银行均推出网银结算、转账电话业务,完全取消了手工凭证和印鉴,无需客户到银行排队等候,也减轻了银行繁杂的业务操作,既方便又快捷,《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支付结算办法》应针对电子业务以及电子凭证增加相应条款,确立其合法性

  合并大小额支付系统,取消各金融机构间的内部联行系统。

  首先,将大、小额支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银行卡系统以及金融机构内部联行系统逐步进行合并成一个综合的支付系统,系统主要有普通借、贷记业务;定期借、贷记业务;账户管理系统,涵盖目前大、小额系统以及各级金融机构系统内联行系统的所有业务,同时新支付系统中应增加文件调阅和汇票状态查阅。新支付系统操作画面采取菜单式操作,减少各操作系统之间的业务划转,减少经办人员的繁杂操作,提高柜面服务效率,确保资金安全、快捷运行。其次,在确立电子凭证合法性和完善支票影响业务的基础上取消同城交换。

  编者按 为给广大农村地区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灵活的支付清算服务,近年来,在各方努力下,全国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业务状况已有很大改善。但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仍因机构单调,服务网点稀少,服务机具缺位,发展比较缓慢。目前,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处于较低水平,功能完善、工具健全、结算高效的非现金支付服务网络尚未形成。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系统的完善与创新是本期对话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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