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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期限的计算方法
www.110.com 2010-07-16 14:39

  《票据法》第 108条和《支付结算办法》第255条规定,票据各项期限的计算,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计算期间的规定;期限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最后一日;按月计算的,按到期月报对日计算,无对日的,月末日为到期日;各项期限,可以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中止,不可抗力的原因消失时,期限可以顺延。例如,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日为2001年l月31日,付款期限为5个月,则到期无对日(因6月31日不存在)月末日6月30日为到期日。若6月30日正巧是休假日,则休假日的次日7月2日为最后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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