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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标准公布
www.110.com 2010-07-12 15:49

  我国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8月29日表示,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标准的整合工作。在标准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

  陈啸宏在此间举行的“2009·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论坛”上说,这次整合工作将重点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的问题,逐步建立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国际食品标准体系相协调,满足保障人民健康需要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陈啸宏表示,标准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借鉴国际经验,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将食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微生物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的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修订作为优先领域。

  陈啸宏说,卫生部将邀请各个领域的相关专家参加标准修订工作,也欢迎企业参与其中。修订后的标准将形成草案,广泛征求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意见,完全按照WTO的要求进行。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经营者应当对他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工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国境内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都应当不折不扣地遵守上述办法。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食品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69条。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等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明星代言食品出事连带担责

  以三聚氰胺事件为例,卫生部公布的数据称问题奶粉事件中的受害患儿达到29.4万,共有6人死亡,5万余患儿住院治疗,造成的损失赔偿方案涉及金额在40亿元左右。而三鹿实际上无力承担40亿赔偿方案,去年10月31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亿元,总负债17.62亿元,净资产为-2.01亿元。

  这就意味着,如果按照新规定,出现三鹿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邓婕、倪萍等数十明星将被“一锅端”,要连带承担这40亿元的赔偿责任,个人资产将被清算,这些明星名人或将全部面临破产。所幸的是,三鹿案发在前,新管理办法出台在后,由于新办法不具备过往追溯力,因此此前代言三鹿问题产品的明星躲过了这一“破产劫”。

  去年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引起国人愤怒,该产品旗下邓婕、花儿乐队等多位代言明星遭到网友炮轰。网友们认为明星代言“事故产品”的事件屡次发生,他们不应该只知道拿代言费,更应该对此事件负责。

  今年,新食品安全法中的配套系列实施细则里,“明星或名人代言食品虚假广告,需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正式出台。

  根据工商局最新发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饭店毁事故证据将被停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对餐饮服务监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事故涉及人数超过30人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逐级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及时逐级上报国家药监局。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经营者应在事故发生两小时内报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也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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