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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甲流口罩”谎言破产说明什么
www.110.com 2010-07-12 15:49

  9日一则防甲流口罩在天津研制成功的消息备受关注,消息称这款口罩目前已经过国家流感中心检测。国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跃龙当天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他们没有检测过防甲流口罩。(《北京青年报》11月10日)

  信誓旦旦高科技产品的“防甲流口罩”报道,不到24小时便被揭了老底,所谓的权威检测,不过是商家自我意淫的结果。公众的感情,又一次被商家和媒体无情地愚弄了一次。“防甲流口罩”谎言的破产,暴露的问题是什么,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思考。

  消费时代,商业话语的权利像宇宙空间一样,正在快速膨胀。商家想传递什么样的信息,只要肯出血,便可以通过商业广告铺天盖地撒向寰宇。此外,只要肯动脑子,稍微策划个点子,便可以借助媒体这艘“寰球飞船”瞬间周游世界。当然,商业广告也好,商业策划也罢,商业话语的吐沫星从来不会无偿喷向世界,谋取商业利益才是商业话语的惟一哲学。正当甲流感肆虐,甲流疫苗供不应求之时,精明的商家炮制了所谓的“防甲流口罩”,看似雪中送炭的背后,其骨子里盯着的却是民众口袋里的钞票。你越是不了解甲流感,你越是对甲流感恐惧,商业话语制造的神话便越是层出不穷。看看街头的游医和电视广告里的小医院,几乎是无病不治的神医,凡是正规医院为难的病症,游医和小广告里的“医院”随时向患者敞开大门。“防甲流口罩”制造的防止甲流感神话,不过是一个披着“神袍”的商业神话而已。如果不是他们“攀的高枝”太高,抬出了国家流感中心的招牌,不被国家流感中心的专家揭穿底细,这个“商业神话”真的变成了商业暴利呢!

  言论自由,商业有其发表言论的权利,商业话语的存在并非多余。但是,任何话语都受法律和道德两张大网的约束。欺骗消费者的商业话语,法律不容许。《消法》里对欺骗性质的商业话语明确进行了责任认定;欺骗性质的商业话语,也为伦理道德所不容。商业为利润而存在,此乃天经地义的事情,前提是商业谋利需要互惠互利。单赢的商业活动,不可能长久;靠欺诈进行推销的商品,纵然法律可以熟视无睹,舆论的谴责也会惩罚欺诈者的缺德行为。

  关于甲流感要不要戴口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宣传基本一样,“身体健康的公众在日常生活和正常的社会活动中,不建议佩戴口罩。如需与甲流患者接触,或长时间处于人员密集且不通风的场所,则应当通过佩戴口罩进行个人防护”。既然口罩的使用有非常明确的条件,那么,乱戴口罩反而有害无益。毕竟,口罩不是一次性筷子,用完就扔掉了,反复使用有害无益。再者,口罩的作用在于御寒和削弱自己与外界口气的流通,后者的代价是必须自我反复呼吸之间的废气。预防甲流感需要的是药物,而不是口罩。口罩的功用被吹嘘得越厉害,则这样的商业话语越是无耻。

  “防甲流口罩”谎言的破产,再次给商家提了醒:珍惜自己的商誉,那是金钱无法买得到的东西。自毁商誉,也就等于自断财路。“想发国难财的奸商!”“甲流是病毒感染,并非细菌,并无有效材料能够对非细胞形态的病毒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个明显是炒作,假新闻,蛊惑视听,牟取暴利的工具。”

  “防甲流口罩”谎言的粉墨登场,有乏德的技术人员在昧着良心撒谎,有媒体在抬轿子。谎言已经破产,这些撒谎的专家和首次推崇防甲流口罩的媒体,该不该公开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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